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等级证书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0〕1291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1月31日至2月7日,我局对2023年第二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的评审结果及拟通过延期续证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评定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步前电站、江湾锅溪上洞村电站等56家单位为韶关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同意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百顺新村二站、乳源瑶族自治县下寨水电站延期续证,现予公告。
附件:1:韶关市2023年第二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名单.et
2:韶关市2023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延期续证单位名单.et
韶关市水务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