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0〕621号)、《韶关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及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的通知》(韶水农水农电〔2023〕12号)有关要求,经电站单位自评、申报、专家评审,拟授予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步前电站、江湾锅溪上洞村电站等56家单位为韶关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拟同意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百顺新村二站、乳源瑶族自治县下寨水电站延期续证,现予公示。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市水务局农村水利水电科。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月7日。
受理部门:韶关市水务局农村水利水电科。
联系人:何光宇。
电话(传真):0751-8774577。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市水务局408室。
附件:1:韶关市2023年第二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