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交通运输局:
我局收到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省道S246线康溪至大岭段改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等材料并予以受理,委托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省道S246线康溪至大岭段改线工程项目位于韶关市仁化县丹霞街道,起点K42+935.688位于武深高速仁化收费站西侧交叉口,向南翻越山岭后于康溪小学前接S246老路,经康溪村后与G106平面交叉,跨锦江后路线向西南方向延伸,经狐狸岩水库北侧、细头山、中间岭、华表岭、仁化看守所北侧、缺口水库北侧,终点K51+602.715位于大岭村S246(G535共线)与工业大道交叉口,路线全长8. 667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23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由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平面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组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线和路基及路面工程、涵洞、绿化等。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1.35hm2,其中永久占地44.19hm2,临时占地7.16hm2,占地类型以林地、交通运输用地为主,建设范围行政上归属于韶关市仁化县丹霞街道管辖;总挖方89.10万m3,总填方75.76万m3,经平衡调配后,产生余方约13.34万m3,包括一般弃土6.71万m3、弃石方6.63万m3,拟堆放在弃渣场;总投资55862.7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9314.97万元。工程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3月完工,建设工期18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项目选线侵占了狐狸岩水库及缺口水库的库容、威胁了缺口水库大坝的安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给下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下一步务必要组织对公路选线方案进行调整,彻底消除对水库造成的安全威胁。
(二)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35公顷。
(三)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同意项目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值: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措施布设。
(六)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0.81万元。请在项目开工前尽快一次性向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设计、施工、验收投产“三同时”制度。特别要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并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同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确定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四)该项目应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向我局和仁化县水务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五)你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以及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已批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项目补充或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该项目整体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仁化县水务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省道S246线康溪至大岭段改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报告.pdf
韶关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