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0〕621号)、《韶关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及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的通知》(韶水农水农电〔2023〕12号)有关要求,2023年8月30日至9月7日,我局对2023年第一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经研究决定,南雄市全安镇苍石长潭桥电站等43家单位评为韶关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韶关市水务局2023年第一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公告名单.xlsx
韶关市水务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