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以来,乐昌市水务局根据上级移交线索,成功查处多家洗车档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违法行为。经查实,涉事多家洗车档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开凿水井、安装水泵抽取地下水用于洗车经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而依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的行为,将按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4倍征收水资源税,违法成本高昂。
案件中,涉事洗车档均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违规取水,虽单户月用水量不足30立方米,但已违反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被依法追缴水资源费及相应水资源税,为同类用水单位敲响法治警钟。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直接从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这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下一步,乐昌市水务局将持续加大水资源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用水,切实守护辖区水资源安全与生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