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审计局 > 政务公开

韶关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09:43: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了《韶关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块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段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https://www.sg.gov.cn/bmpdlm/sgssjj/)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韶关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大楼11楼,邮编:512000,联系电话:0751-8876229,传真:0751-8912814,电子邮箱sgaudit20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精心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2008年开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2024年,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工作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形成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落到实处。

  2.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及时稳妥做好各类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二是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的督查,局办公室严格把关,确保动态政府信按时间节点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无差错。

  3.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文件,提高了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修改、完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及时公开我局信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2.05%;通知公告类19条,占13.01%;其他类117条,占80.14%;财政预决算类5条,占3.4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占0.68%;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占0.6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便于群众查阅和操作,我局将《韶关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指南》《韶关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流程图》《韶关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等资料在单独网页中展示,并指定专门的办公室作为资料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接待点,专人负责处理申请公开信息资料。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均按期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

  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韶关审计信息》、韶关市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部门频道栏目)(http://www.sg.gov.cn/bmpdlm/sgssjj/sjdt/)、对外宣传栏、资料查阅点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审计程序的规定,就审计情况和其他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监督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代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当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三是通过发放审计通知书,召开与被审单位的进点会议,在局办公场所的显眼位置设立对外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基本职能、审计执法依据对外公开;四是通过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等形式告知被审计单位有关审计内容、审计时限、审计结果及处理处罚的内容、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被审计单位享有的权利等;五是建立审计处罚告知和审计听证告知制度;六是全面实行审计公示制度,要求审计组在实施所有项目审计时,必须公开告知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审计时间范围、进审时间、审计人员应遵守的审计工作纪律、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等,使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了解审计组的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也存在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我市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2.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