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构建平安韶关不懈奋斗。
一、切实履职尽责,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做好法律援助受理、审批和指派工作,及时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兜底”作用。
202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收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4862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案件4852件,案件批准率99.8%。其中民事法律案件1650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71件。累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295.30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讨薪1176.08万元,法律援助成为农民工欠薪维权重要渠道。
202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解答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网络等形式法律咨询10107人次,在咨询中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批准1295件,为群众代拟文书401件,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适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优化便民服务,提高群众法律援助体验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落实《法律援助法》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机制,推行“市域通办”和告知承诺制等便民举措,全市承办案件中,适用“市域通办”案件227件、适用告知承诺制案件174件、适用个人诚信承诺制案件273件,提高群众法律援助服务体验。
开展法律援助巡回服务。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流动工作站灵活便捷优势,深入城乡社区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面对面”服务,2024年共开展巡回便民服务57次,解答咨询340人次、代拟文书2人次。
强化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援惠民”“法援护苗”等品牌建设活动,设置特殊群体绿色窗口,简化审查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常态化运转。
三、推进站点建设,健全法援服务网络
实现全市监狱场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建立。每月定期安排律师进驻工作站值班,解答服刑人员法律问题,助力服刑人员改造。
保障新业态从业劳动者合法权益。202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联合当地工会,依托各县(市、区)劳动者驿站,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的地方设立新就业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9个,搭建形成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市法律援助处在韶关市青少年宫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点,联合市青少年宫、市律师协会以三方共建模式,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法治体验、法律援助等特色法律服务工作。曲江区法律援助处在曲江区德育基地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选派优秀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基地校外法治辅导员,共同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学生权益课程。
2024年,全市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7个、联络点1469个,全年解答法律咨询7212人次,组织办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2729件,代拟法律文书66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144件,充分发挥工作站、点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四、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法援服务质效
强化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2024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举办业务培训班、宣讲会13场次,培训人次471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承办律师业务能力。
创新形式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组织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首次跨地市邀请河源市、清远市6位省评估专家参与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全市评估案件44宗,案件优良率81.8%,合格率100%。
建立日常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电话回访、现场回访、庭审旁听等形式监督工作,实时了解律师办案质量。向受援人发出征询意见函和向办案机关发出意见征询函,根据意见反馈进行履职评价。落实内部质量监督岗职能,坚持每月对结案归档案件的结案审查和质量评估,根据评查结果启动与质量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五、推动地方立法,促进法援事业发展
为促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韶关市人民政府将《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列入《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规章制定计划》。韶关市司法局按照地方性立法程序规定,高质高效完成了立法起草、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等工作。经第十五届市政府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4日起施行。
《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的作用,在遵循《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我市不受经济困难限制情形、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人员范围、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通过合理有效的扩大我市法律援助覆盖面,促进我市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六、深化宣传培训,增强法援工作影响
2024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多措并举,大力普及宣传《法律援助法》和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多主题开展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宣传“进万家”。
开展“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开展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29场次。结合“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护苗”主题开展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58场次,举办“公益小讲堂”4场次。开展“春暖农民工”“薪暖农民工”等主题宣传活动20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活动7场次,助力企业规范用工形式,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暨《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专题宣传月活动53场,解答法律咨询690余人次。
回首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以实干实绩交出了不负人民的满意答卷。展望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初心为民,继续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奋力书写高质量法援惠民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