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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情况通报

时间:2024-12-11 15:44: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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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的通知》(韶司办〔202445号),市司法局组织了2024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随机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2024年办结的44宗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情况

  (一)案件抽取。本次同行评估以指定范围方式抽取案件,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2024年第1121号案件作为评估对象,涉密案件除外。若抽取到未结案的案件,则往前抽取案件,直到抽取到已结案的案件为止。抽取时第1121号案件未结案的,需要提供情况说明。对群体性案件只视为一个案号,因此连号案卷中出现群体性案件的,抽取主案案卷。终止法律援助的案件或者提供代拟法律文书形式的案件,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最终收到44宗案件(民事案件22宗,刑事案件22宗),涵盖了市县共11个法律援助机构,实现市县二级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全覆盖。

  (二)评估标准。评估标准依据主要是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法援〔201844号)和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法援〔202222号)。

  (三)评估人员。从广东省、韶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中选取,评判标准统一、尺度一致,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四)初评、复评。本次评估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全过程均根据案件类型、回避原则分配案件,进行交叉评估。

初评阶段,每案由2名专家律师评估,取平均分值为案件质量评估成绩。如两位初评专家律师评分相差较大(≥15分)的案件,增加一名专家律师参加初评,取三名专家律师评分的平均分值为案件质量评估成绩。初评不合格案件,每案再另选2名专家律师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成绩。

  (五)评估等级。本次质量评估等级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案件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良好;60-79分合格。不合格情形,不作细化赋分。

  二、评估结果

  (一)总体情况。本次评估案件44宗,其中刑事案件22宗,民事案件22宗。其中,优秀案件13宗,良好案件23宗,合格案件8宗,无不合格案件。本次评估优良率为81.8%,合格率为100%

评估时间

案件数量

优良率

合格率

不合格率

2022

66

84.85%

94.48%

1.52%

2023

66

83.39%

100%

0

2024

44

81.82%

100%

0

1 2022-2024年案件质量评估情况比较(表格)

2 2022-2024年案件质量评估情况比较(柱状图)

  (二)不同类型案件情况。从案件类型来看,民事案件优良率高于刑事案件。本次评估刑事案件共22宗,其中优秀4宗,良好13宗,合格5宗,优良率为77.27%,合格率为100%民事案件共22宗,其中优秀9宗,良好10,合格3宗,优良率为86.36%,合格率为100%

评估时间

案件类型

案件数

优良率

合格率

不合格率

2022

刑事

33

78.79%

100%

0

民事

33

90.90%

96.97%

3.03%

2023

刑事

33

84.85%

100%

0

民事

33

93.94%

100%

0

2024

刑事

22

77.27%

100%

0

民事

22

86.36%

100%

0

3 2022-2024年刑事、民事案件质量评估情况比较(表格)

  

4 2022-2024年年刑事、民事案件质量评估情况比较(柱状图)

  (三)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案件情况。本次质量评估工作覆盖了市县两级共11个法律援助机构的案件,参与评估的案件均为优良的机构有6个(曲江区、乳源瑶族自治县、始兴县、南雄市、乐昌市、翁源县),南雄、翁源、乳源瑶族自治县参与评估的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均为优良。

县(市、区)

案件数

优秀数

良好数

合格数

不合格数

韶关市级

4

1

1

2

0

武江区

4

0

3

1

0

浈江区

4

2

0

2

0

曲江区

4

0

4

0

0

乳源瑶自治县

4

4

0

0

0

仁化县

4

0

2

2

0

始兴县

4

1

3

0

0

南雄市

4

2

2

0

0

乐昌市

4

1

3

0

0

翁源县

4

0

4

0

0

新丰县

4

2

1

1

0

5各县(市、区)案件质量评估情况

  三、评估结果分析

  本次评估系韶关市首次跨地市邀请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共邀请河源市、清远市共5位评估专家参与评估,为韶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引入了新的视野。

  根据案卷评查情况,反映问题如下:

  (一)专业水平问题。法律意见不能精准把握案件焦点,法条引用不精准,缺乏针对性,说理不充分;个别案件未征求辩护意见,未核实案件情况、有关证据,未告知罪名相关的法律规定;庭审中辩论意见不够充分,体现出办案经验不足;个别群体性案件没有组织讨论,专业水平欠缺。  

  (二)办案态度问题。主要表现准备工作不够,尤其是证据收集与整理方面,部分案件没有结合案情充分调查取证;与受援人沟通不足,案情了解程度不够;庭前准备清单流于形式、庭前庭后辅导不足,庭审中略显被动,未针对案件焦点进行发问,未积极参与质证环节。

  (三)工作效率问题。主要表现在约见不及时,归档超期等方面。

  (四)案件材料问题。在会见环节,会见笔录过于简单,纪录不完整;在阅卷环节,仅制作阅卷笔录,阅卷复印材料不足,摘录不完整,未对阅卷材料作出全面分析,没有充分体现阅卷工作的价值;材料填写不够规范,未对所做辩护工作提供证明材料,委托辩护协议填写不完整、存在留白;部分案件参与调解的过程材料缺失,不能完整体现承办人员工作内容。

  (五)服务规范问题。未能按要求履行告知义务,个别认罪认罚案件没有告知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各项权利义务和法律规定,未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质量是法律援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同行评估工作既是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具体举措,更是做好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事项的需要。

  (一)要提升认识,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改进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针对本次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结合各自特点补齐短板,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化、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完善质量监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各环节监督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法律援助特殊群体建立承办人员库,加强培训,提升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落实奖惩措施,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推行补贴与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特此通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