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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度)

时间:2024-03-22 17:01: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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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韶关法律援助守正创新、攻坚克难、提质增效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推进“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法治韶关迈出坚实步伐。

  一、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

  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74宗(其中,民事案件1176宗,行政案件23宗,刑事案件2975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2888件,代书案件412宗,受援人数达7072人,提供来访来电来信咨询9122次。收回当年及往年指派的结案归档案件3995宗,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655.83万元。

  做好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工作,及时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服务。2023年全市法援机构收到群众法律援助申请1226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1224件,其中民事案件1174件、刑事案件27件、行政案件23件,全年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批准率99.8%,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91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40%;其他劳动纠纷69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5.6%;交通事故案件67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5.5%;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66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5.4%;涉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案件36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2.9%;其他人身伤害赔偿案件59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4.8%;请求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64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5.2%。目前,已办结案件3995件,为各类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5227.43万元。

  做好办案机关通知辩护、代理和通知法律帮助案件的指派工作。全年组织办理刑事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和刑事通知法律帮助案件5832件,强制医疗通知代理案件4件。其中,办理审判阶段通知辩护案件2307件,因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增加的通知辩护案件637件。全年办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2888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2306件。

  精准服务,保障重点人群法律需求。积极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突出法律援助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兜底功能。在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妇女的案件数为720件,占案件总数的17.2%;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数为715件,占案件总数的17.1%;涉及老年人的案件数为166件,占案件总数的4%;涉及残疾人的案件数为120件,占案件总数的2.9%,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数为10件,占案件总数的0.2%,涉及退役军人的案件数为19件,占案件总数的0.5%。全年组织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803件,占案件总数的19.2%,为农民工讨薪786.18万元,法律援助已成为农民工欠薪维权重要渠道。

  做好同行评估,促进法律援助质量提升。2023年,韶关市司法局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采取指定受理案号的原则,以2023630日办结为截止,从最新结案的案件开始,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的倒序连号抽取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各33件,全市共抽取66宗法律援助案卷。66宗法律援助案卷评估结果为:优秀案件29件,良好等级案件30件,合格案件7件,无不合格案件。本次案件优良率为89.39%,合格率为100%,质量评估结果较去年有所提高。

  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投入法律援助经费240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59万元,基本公用经费162.73万元,业务经费1347.69万元。业务经费中,同级财政拨款104.69万元,上级下拨经费1243万元。

  发挥法律援助资金效益。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经费实际支出191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6.93万元,基本公用经费支出151.98万元,业务经费支出847.87万元。业务经费中用于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655.83万元,支付咨询补贴78.77万元,支付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18.81万元,支付代书补贴4.42万元,宣传费用55.19万元,培训费用9.24万元,法律援助信息化费用19.1万元,其他费用4.35万元。

  三、优化便民为民利民举措,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一)加大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举办“善美之城法治韶关”“法援惠民生”系列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和开展现场咨询解答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电台、公交车候车亭广告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机构窗口服务电话、广东省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和相关服务网络名称,以增强咨询服务的可及性,让群众了解掌握获得法律咨询服务的途径,从而知悉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及维权途径。市司法局编制新的法律援助知识问答、申请法律援助指南、刑事法律援助知识,在韶关市政府网站韶关市司法局频道、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有较多单位的公众号进行了转发,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公益广告。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机关、进园区宣传活动。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23场次。

  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创新,优化便民为民利民举措

  一是依法扩大范围,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人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的通知》,动态调整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标准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更便捷。推行电话申请、上门服务,积极落实群众在粤省事小程序、12348热线电话、12345热线电话和法律服务网等工单转办工作,特别是做好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案件转办工作,及时将案件信息转办至相关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个人诚信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2023年全市通过告知承诺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3件。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高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工作效能,推动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深入开展,2023年全市通过市域通办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2件。20234月,市司法局印发《法律援助申请文书格式》,在政府网站、公众号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下载,还印发《韶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的通知》《韶关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关爱重点人群,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加强了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确实做好相关权益保障工作。分类制作专项法律援助指引和服务指南,提高法律服务精准性。更新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团队妇女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名录、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人名录等各类型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库,案件办理更专业四是深入城乡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巡回便民服务。20238月市法律援助处设立“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深入城乡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面对面”服务,2023年共开展16次巡回服务,接待咨询59人次

  (三)深化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保障司法人权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通过建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库推动市域跨区指派法援律师,有效解决县级律师资源不足、无法满足法律援助需求的问题。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对法院通知辩护的案件,两天内完成指派,确保刑事案件被告人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再审阶段获得律师辩护。市法律援助处对设在市看守所的刑事法律援助联合工作站加强管理,从每周一天固定现场值班,增加为每周二天,即每周二、四安排值班律师进驻刑事法律援助联合工作站值班,取得较好效果。

  (四)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法律援助质量管理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重视法律援助日常监督工作和结案审查。针对不同形式法律援助服务事项举办律师培训班,通过培训和交流探讨,使承办律师更加明白服务规范和法律援助制度,调动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办案积极性,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四年来,韶关市在全省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优良率持续排在全省前列。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紧紧围绕中心,树立服务大局意识,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百千万工程”,助推韶关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积极推动落实韶关政法惠民十件实事之“法援惠民生”项目,为韶关市开启法律援助新征程、全面建设法治韶关贡献司法行政应有的力量。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