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的通知》(韶司办〔2023〕35号),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随机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2023年办结的66宗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方案
(一)案件抽取。本次同行评估以指定范围方式抽取案件,从各法律援助机构抽取以2023年6月30日办结为截止,从最新结案的案件开始,倒序连号抽取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各3件;群体性案件只视为一个案号,连号案卷中出现群体性案件的,以归档号倒序抽取另一个案件案卷;终止法律援助的案件或者提供代书援助方式的案件,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以归档号倒序抽取另一个案件案卷。最终收到66宗案件(民事案件33宗,刑事案件33宗),涵盖了市县共11个法律援助机构,实现市县二级案件质量评估全覆盖。
(二)评估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试行)》,采取单项指标等级制,综合8个单项指标等级情况评判案件整体质量等级。
(三)评估人员。评估人员从韶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中选取,评判标准统一、尺度一致,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四)初评、复评。本次评估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全过程均根据案件类型、律师专业能力以及回避原则分配案件,进行交叉评估。初评阶段,每案由2名专家律师评估,2名初评专家律师评分相差较大(≥15分)的案件,增加1名专家律师参加初评,取专家律师评分的平均分值为案件质量评估初评结果。初评不合格案件进入复评,复评阶段每案再另选2名专家律师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成绩。
(五)评估等级。本次质量评估等级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案件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良好;60-79分合格。不合格情形,不作细化赋分。
二、评估结果
(一)总体情况。本次评估案件66件,其中民事案件33件,刑事案件33件。
最终结果为:优秀案件29件,良好等级案件30件,合格案件7件,无不合格案件。本次案件优良率优良率为89.39%,合格率为100%,质量评估结果较去年有所提高。
表1:近两年评估案件质量情况比较
(二)不同类型案件情况。本次评估民事案件33件、 刑事案件33件。33件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21件,良好案件10件,合格案件2件,优良率为93.94 %,合格率100%。33件刑事案件中,优秀案件8件,良好案件20件,合格案件5件,优良率84.85%,合格率100%。本年度民事、刑事案件优良率较去年均有所提高,刑事案件提高得更快,但优秀案件数量较民事差距较大。
表2:近两年不同案件类型质量情况比较
(三)各法律援助机构案件情况。本次质量评估工作覆盖了市县两级共11个法律援助机构的案件,参与评估的案件均为优良的机构有6个(乐昌、南雄、仁化、翁源、乳源、新丰),南雄、翁源、乳源参与评估的案件质量连续两年均为优良。
(四)单项指标评估情况。本次评估从单项评估指标结果来看,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以及结案审查力度。
民事案件方面。主要从确立代理关系、约见受援人、调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告知、报告以及承办材料等8个指标综合评估案件质量。从单项评估结果看,调查取证/阅卷、庭审、履行报告义务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确认代理关系方面,虽然整体优良率较好,但存在指标不合格的情形,需要有效加以规范。
表4:民事案件单项指标评估情况
刑事案件方面。主要从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告知、报告以及承办材料等8个指标综合评估案件质量。从单项评估结果看,会见、调查取证、有效提出法律意见这三个指标还有待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在履行报告义务方面,出现了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情况。
表5:刑事案件单项指标评估情况
三、评估结果分析
从评估的结果来看,优良率较去年提升了4.5个百分点,且无不合格案件,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从单项指标分析,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时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办案效率问题,体现在未及时约谈受援人、不及阅卷、不及时结案归档等方面。
(二)办案态度问题,主要表现在谈话笔录记载简单,内容不全;庭审笔录缺失或记载;未制作阅卷笔录或未复印阅卷材料,态度敷衍,报告/工作记录填写不完整,结案报告表中办案小结过于简单,填写不规范,归档的判决书缺页漏页等方面。
(三)文书填写不严谨,在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等文书中,对提供的法律援助形式和权限填写不正确、不规范。
(四)未落实服务规范,出现应当报告法援机构的情形时没有及时报告,导致案件办理脱节;做无罪辩护的案件,承办律师没有在律所组织律师进行讨论并将讨论记录归档。
(五)专业能力问题,主要表现在庭审未进行充分质证;代理词或辩护词内容简单,对案件事实证据论证不充分,没有结合案情进行分析,没有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提出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和核心,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检验为民初心的“试金石”,都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信心。
(一)要提升认识,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改进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针对本次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结合各自特点补齐短板,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化、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完善质量监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各环节监督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法律援助特殊群体建立承办人员库,加强培训,提升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落实奖惩措施,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推行补贴与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