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和《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规〔2022〕13号)等有关要求,对已公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年度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截至2023年11月15日,我局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份。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和《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规〔2022〕13号)等有关要求,对已公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年度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截至2023年11月15日,我局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份。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文件名 |
文件实施日期 |
文件有效期 |
备注 |
韶关市法制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的通知(韶法〔2018〕20号) |
2018年6月20日 |
2023年6月19日 |
与新行政复议法修改内容不一致,到期失效。 |
韶关市司法行政执法免处罚事项清单(韶司〔2022〕40号) |
2022年10月20日 |
2027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