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勇(律师执业证号:14402201710641991):
本机关对你“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行政处罚一案,已于2023年9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韶司律罚决字〔2023〕1号)。
本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通过中国邮政速递向你邮寄送达,由于无法联系到你本人,信件被退回本机关。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栋,联系电话:0751-8469423)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韶关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