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司法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度)

时间:2022-06-17 15:32:1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开篇语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承上启下的一年。20218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证。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始终将法律援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充分履行职能,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满足困难群众服务需求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43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办理民事案件1959,刑事案件4242,行政案件42件。

  1,韶关市2021年法律援助案件类型构成图

  发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实现应援尽援。2021年全市法援机构收到群众法律援助申请2033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2029件,其中民事案件1959件、刑事案件28件、行政案件42件,全年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批准率99.8%,与上年持平。全年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503人次,同比增长15.13%。积极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突出法律援助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兜底功能。全年组织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885件,为农民工讨薪1209.24万元,同比增长7.61%,法律援助已成为农民工欠薪维权重要渠道。

案件来源

依申请

通知辩护

通知代理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合计

刑事案件

28

3024

1

1189

4242

民事案件

1959

/

/

/

1959

行政案件

42

/

/

/

42

合计

2029

3024

1

1189

6243

  注:法律援助案件来源主要有依申请、通知辩护和通知法律帮助三类,申请类案件由经济困难公民当事人主动申请获得。通知类案件全为刑事案件,由办案机关依职权通知。

  发挥法律援助在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年组织办理刑事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和刑事通知法律帮助案件4213件,依法保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获得辩护或法律帮助。其中,办理审判阶段通知辩护案件2556件,因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增加的通知辩护案件2100件。加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全年办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1189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183件。

  2通知类案件数量

  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实现应援优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以及办案机关通知,全年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7503次、代书226件、代理1387件、刑事辩护3052件、法律帮助1189件,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定纷止争,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808件,结案率61%。其中,调解结案63件,和解结案22件,劳动仲裁320件,诉讼3309件,终止援助94件,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021.95万元,同比增长151.44%

  3法律援助方式构成图

  二、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2021年,韶关市司法局和10个县(市、区)区司法均设有承担法律援助职能的机构,全市有市级法律援助处1个、县市区法律援助处10个,按职权受理本行政区域法律援助事项,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实有工作人员65名,其中具有律师资格人数41

  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2021年,全市11个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均已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全年政府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50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8.88万元,基本公用经费151.88万元,业务经费497.18万元。业务经费中,同级财政拨款92.84万元,上级下拨经费404.34万元,以第七次人口普查全市常住人口285.51万计算,2021年全市人均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为5.28

  4经费投入构成图

  发挥法律援助资金效益。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经费实际支出155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8.88万元,基本公用经费支出151.88万元,业务经费支出541.8万元。业务经费中用于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380.69万元,支付咨询补贴15.55万元,支付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77.59万元,支付代书补贴4.08万元,宣传费用44.52万元,培训费用0.1万元,其他费用19.27万元。

  5业务经费支出类型分布图

  三、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促进法律援助质量提升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机制,通过电话回访受援人、案件旁听、案件质量意见征询等形式向受援人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持续组织律师同行质量评估,加强评估专家业务培训,坚持常态化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估抽查。20216,韶关市司法局和韶关市财政部门联合印发《韶关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韶司办〔202140号),极大调动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办案积极性,有力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

  发挥律师同行评估作用。2021年,韶关市司法局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采取指定受理案号的原则,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的2021年第11号至12号民事案件和第11号至12号刑事案件的案卷,全市共抽取44宗法律援助案卷,民事、刑事各22宗。44宗法律援助案卷评估结果为:优秀案件32宗,优秀率73%;良好案件10宗,良好率23%;合格案件2宗,合格率4%。其中民事案件优秀率77%;刑事案件优秀率68%。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优秀率+良好率)为96%

  6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同行质量评估情况

  在广东省2020年至2021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韶关市质量评估结果全部为良好等次以上(全省共三个市全部为良好等次以上),案件优秀率达68%,全省排名第二。

  四、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创新,优化便民为民利民举措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完善法律法律援助制度,不断优化便民为民利民举措。2021年,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司法厅评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我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2021年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的通知》(韶司办〔202179号)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免于申报制度,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缩短审查时间,降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门槛,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202161日至1130日,韶关作为全省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城市之一,积极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稳步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一是以社会面宣传促群众知晓率提高,通过深入街道、村庄开展户外宣传活动40场次,对市域通办机制进行讲解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9500份,大大提高群众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的知晓率。二是以建章立制促协作机制高效运转。2021年印发《韶关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韶关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规程》《关于我市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业务培训班15期,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和有序推进。三是以教育管理促服务水平提升。重视加强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做好主动告知和协助工作,对通过市域通办机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和组织办理,强化沟通对接,确保每一个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案件纳入受理审批指派。2021年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我市通过市域通办机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53宗。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20214月起,我市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简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推动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利民。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117宗属于告知承诺制案件(其中85宗采用告知承诺制申请),比例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2.3%

  结束语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法律援助法》实施首年。在这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质量法援”“精准法援”“标准法援”“品牌法援”目标,认真做好做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知晓率、满意率,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