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处本级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2宗(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98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27宗、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7宗),提供法律咨询910人次(其中,来访705人次、来电189人次、来信2人次、网络14人次)。2021年,共收回当年及往年指派的结案归档案件537宗。
2021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对本级收回的537宗案件通过内部评查方式进行质量考核,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对市级和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结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抽取44宗,通过组织律师专家进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同行评估结果优良案件为42件,优良率为95.45%。
2021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处业务经费为55.29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10万元、省级财政下达30万元、2020年节余15.29万元),支出55.24万元(其中,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52.93万元、工作经费支出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