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省司法厅新建设了《审查颁发公职律师证书》事项的申请端口,并同时修改了该事项申请规则,修改后各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公职人员申请岗位公职律师,由所在单位向司法行政部门发起申请,可同时为多人申请,个人无需申请。
申请公职律师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页面,选择广东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选择“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韶关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线填报详情见《公职律师操作指引》)。
公职律师申请操作指引
一、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页面,选择“切换区域和部门-省司法厅”。
二、进入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后,选择“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
三、进入律师侧子系统后,跳转到登录页面,使用所在单位的“机构账号”登录(“法人登录”),登录后选择“申请中心-我要申请-审查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在线办理”。
四、进入办理页面后,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业务类型,按照提示步骤,完成资料填写和材料上传进行办理,申请后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批方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