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司法局2019年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司办〔2019〕58号)要求,2019年12月16—17日,市司法局从13家司法鉴定机构中随机抽查了4家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抽查的司法鉴定机构: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广东大中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广东银盾司法鉴定所。
二、执法人员:王艺术,执法证号:F189268;李静文,执法证号:F274800。
三、检查内容
(一)司法鉴定机构: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2. 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3. 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鉴定人: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2. 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3. 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4. 遵守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1. 部分尸检记录表无现场见证人签名;2. 部分检验记录表等原始资料作了修改没有修改人员(机构)签名(盖章);3. 部分司法鉴定卷宗没有附发票。
(二)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1. 部分检验记录表等原始资料作了修改没有修改人员(机构)签名(盖章);2. 部分复核意见书没有复核人签名;3. 司法鉴定人信息公示不全。
(三)广东大中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缺乏司法鉴定复核意见书。
(四)广东银盾司法鉴定所:1. 勘查记录表填写不够规范;2. 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够规范;3. 发票未列鉴定事项明细。
六、整改落实要求
(一)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广东大中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广东银盾司法鉴定所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和《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认真抓好整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司法局公法科。
(二)各司法鉴定机构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三)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要严格规范司法鉴定程序,把鉴定程序与鉴定实施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避免因司法鉴定程序问题引发的投诉案件。
(四)各司法鉴定人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司法鉴定程序规则、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切实提升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韶关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