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以省对我局2017年依法行政考评通报问题整改为导向,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决策。针对省依法行政考评指出的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上存在的瑕疵问题,我局有针对性地梳理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发放各科室和局直各单位严格落实,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合法、有效。为便于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理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南》《重大行政决策编制指南》,明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的“路线图”,确保程序规范。今年初,我局分别将《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述职工作指引》和“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列入2018年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计划。目前,我局已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如期制定上述文件,完成行政决策。一年来未出现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根据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做到执法过程依规、透明、公开,对抽查程序、检查事项、检查结果进行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的年审注册、年度考核评查或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一年来,我局所管理的法律服务行业未出现大的违法违规事件。四是切实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今年来各业务科室均按要求对所管理的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情况结果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规范。今年7月,我局下发了《 关于印发<韶关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部署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工作任务,规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违规现象。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后改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一个频道)开设政策解读栏目,统一发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拓宽了网络问政渠道,扩大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的参与度。三是做好“两微”推广工作,形成微信公众号“韶司在线”品牌效应,提升平台信息更新频率,增加公众关注度,促进我局更好地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向社会公众提供更新、更多的信息。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6条。
(四)推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2018年我局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一是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率先打造了集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审批于一体的韶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一综合性司法行政服务平台。二是将全部共七大类62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梳理优化,实行“马上办结”33项、“马上办理”29项,54项可“容缺办理”。三是调整充实窗口工作人员并充分授权,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网上办”“一窗通办”“马上办好”。四是以群众需求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减证便民”活动,推进“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改革,推出了“微信办证”、“继承绿色通道”、“代办产权证”等多项创新便民举措,使群众“少跑腿”,有效解决了工作繁忙、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群众的办证难题。
(五)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期望。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进行办理并回复。今年,我局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会办2件),内容涉及青少年法治教育、政府法律顾问等内容。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办理结果得到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可。
(六)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完善了联系、决策、调解等化解行政争议相配套的具体制度。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上级的相关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投诉处理程序,依法处理司法行政业务执业投诉,避免因处理程序违法、瑕疵等引发的行政争议。二是持续抓好网上信访、网络问政、政务微博微信等服务市民群众平台渠道的完善工作。2018年我局收到登记的信访(涉法涉诉)案件9件,依法受理办理5件,网络问政24件(绝大多数是法律咨询)、12345问政12件,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了答复。今年我局行政复议答辩案件2件,其中1件维持我局行政行为,另1件尚未审结。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学习教育,坚持落实定期学习制度,将相关法律内容纳入学习范围,重点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年内先后举办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办班。二是努力提高行政应诉能力,积极组织本局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法制工作业务培训和市法制工作主管部门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培训学习,着力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出庭应诉能力。三是坚持自评自查,组织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及依法行政内部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对各部门依法行政现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落实工作整改。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干部和从业人员服务群众意识、依法行政意识问题。
二、《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分解任务进展情况
根据《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主要任务分解的安排,我局牵头完成的任务有如下三项:
(一)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专业服务作用。一是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建立微信服务群、QQ服务群,全市1462个村(社区)实现律师服务微信群全覆盖,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二是制定并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述职评估制度,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促进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群众实施“精准服务”。一年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及群众累计提供法律服58614件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997份,有效满足了基层党委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二)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通过公务员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壮大司法所工作队伍,确保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充实了基层法治力量。二是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多元化解需要,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深层次、高质量覆盖,全市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专业性等新型调解委员会56个,为基层组织和群众解决经济纠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三是着力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109个镇街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86名,完成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提出的“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标。四是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信访问题依法调处化解,以乡镇(街道)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推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建立基层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
(三)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建立韶关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引导各级国家机关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普法教育,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二是协调指导全市各单位和部门举办了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和中小学生开展宪法学考活动,弘扬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文化精神。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有588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另有634个村(社区)正在进行申报命名公示,在村(社区)基层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四是通过举办村居委干部法制培训班、村(居民)法治讲座,对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1.内设机构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法制法规工作的局办公室法律专业干部不足,难以适应日益加强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需要。
2.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低,缺乏信息化专业人才,满足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新需要。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跟时代,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为助推我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争当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做出不懈努力。
1.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执法考评机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促进规范执法和公正廉洁执法。
2.继续深化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增加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重抓好普法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等工作,为夯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做出新的贡献。
4.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合理配备法制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法制机构。
5.继续加强司法行政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韶关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