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一省民生实事项目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开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要求,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2名;
(二)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考虑;
4.无不良记录。
二、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窗口值班;
(二)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管理、录入登记等工作;
(三)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相关的文书工作;
(四)参加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服务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6个月。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6月 26 日--6月27 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韶关市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报名表》(附件1),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交至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市行政服务中心28号窗口),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gfayuan@163.com)供审核。
(三)审核及选拔: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收到报名材料后,于6月28日之前完成审核并确定名单,汇总报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备案。
(四)派驻上岗:
6月29日—6月30日,对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和体检,签订协议。
7月1日,志愿者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
五、待遇与管理
1.生活补贴:每月4000元,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给个人志愿者。
2.保险: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按照保“10+1”(保10万人身意外险+1万意外医疗险+住院津贴)的标准购买。
3、本次招募人员志愿服务期为半年,自报到上岗之日起算,期满后志愿服务协议自动终止。在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得办理有偿法律服务事项。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李俊霞、廖燕,联系电话:0751-855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