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我局对全市司法鉴定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了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广东鉴证痕迹司法鉴定所、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等3家司法鉴定机构,现将抽查结果进行公告:
(一)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部分鉴定档案无收费发票附件,复核人与鉴定文书上的鉴定人是同一人,非第三鉴定人复核。
(二)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无第三鉴定人复核,无签发稿,无接收材料及材料流转手续,存档的鉴定文书缺附件,存档的鉴定材料中无鉴定文书领取回执、无收费发票附件。
(三)广东鉴证痕迹司法鉴定所检:鉴定档案没有装订成册,存档的鉴定材料中无收费发票附件,委托书和发票只有收费总金额,收费项目及金额不明细。
韶关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