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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司法局关于补选人民监督员决定的公告

时间:2017-10-18 16:53:59 来源:韶关市司法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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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韶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韶司发〔2017〕11号),经补选程序,韶关市司法局决定补选刘自森同志(男,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翁源县人大代表)为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6月7日。

  

韶关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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