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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8-03-19 11:56:59 来源:韶关市司法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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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3月21日起统一发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3月30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发证地点

韶关市司法局705室(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

 三、具体要求

 请证书申领人于申领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书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注意: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期限领取的,可在工作时间内提前来电约时间办理领取,办公电话:0751-8469436。

韶关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