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文件精神,8月13日上午,韶关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市司法局召开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市直各有关单位分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房兰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明确示范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省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韶关市实施意见的部署,把握好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认定程序步骤、时间节点、材料质量,认真抓好示范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督导检査,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要切实抓好拟推荐参评示范创建项目的申报工作,综合示范创建申报项目要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单项示范创建申报项目要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力求引领性、典型性,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以创建促提升,培育典型,以点带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精品意识,明确目标指引,以中央指标体系确定的指标任务作为具体工作目标,重点突出示范创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总结各地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成效和亮点,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赖佩养在会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巩固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思想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利于加快韶关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对扎实推进法治韶关建设、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意义深远。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通过示范创建树立标杆,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三要坚持以创带建,全面提升韶关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创带建,不断提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治理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把韶关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办公室张晓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