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一是认真完成中共韶关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二是明确了各协调小组人员,出台了《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制度》《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制度》《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健全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三是配合省依法治省办完成了法治广东建设考评。
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完善了普法责任制清单,部署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二是推进领导干部、和青少年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组织开展了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司法行政系统政策法规应知应会专题学考等工作,举办“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271场次,编印相关活动宣传书籍资料13000多册。三是组织开展了“善美之城·法治韶关”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举办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车站、进军营等活动115场次,开展了“‘你好新时代’——巾帼展风采 法治我践行”“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四是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和普法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儿童公园作为韶关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重新修建了“韶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我市已有542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基础上,指导170个村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韶关日报》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韶关电台综合广播频道开设“宣宣普法”法治童话故事专栏,持续发挥我市新媒体普法平台“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对本地立法《韶关市野外用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上半年全市各媒体平台共发布5701条信息,阅读量约1200万。
三、加强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和重点领域立法,编制并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了《韶关市2019年规章制定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立法起草过程中相关问题,重点对《韶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进行论证和审查。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编制并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了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立项22件,新增3项,1项转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已完成7件,正在审核2件。审查县级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向省司法厅、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上报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9件。三是健全完善政府立规工作机制,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审议《韶关市政府系统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和《韶关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三是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出具各类意见96件次,审核重大合同11件,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参加各类涉及法律事务的会议23次,审查各类材料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21件。四是认真开展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对报送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五是积极参与了丹霞山景区项目整合项目谈判等工作,为市政府专项工作事项的决策实施提供法律意见。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韶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韶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韶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培训,及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考试和证件审核工作,在我省新启用的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平台上公开我市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全市(含各县市区)共400个执法单位公开了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七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来行政复议立案64宗,已办结25宗,同时办结了2018年度遗留案件27宗, 2018年案件已全部办结完毕;代理市政府出庭的行政应诉案件27宗,向各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27次,答辩率100%,出庭应诉24宗,协调指导市直部门行政应诉案件9宗;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了监督,通报了2018年度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及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市司法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