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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2-31 11:39: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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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质量同行评估工作的通知》(韶司办〔202172号)规定市司法局完成了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2021年度组织办结的法律援助案卷抽样质量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评估基本情况

  (一)案卷取样。本次评估采取指定受理案号的原则:即抽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的2021年第11号至12号民事案和第11号至12号刑事案的案卷(以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立案号为准),如截止上报时间1号案仍未结案的,则顺延报送下一案号的案卷。全市共抽取44宗法律援助案卷,民事、刑事各22宗。

  (二)评估方法。本次评估继续采取同行评估的方式,由评估专家根据案卷材料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20211123日举办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培训班,组织评估专家进行了评估标准和实操培训,以确保评估工作标准统一、尺度一致。而且,综合前几年参与评估工作的情况,从同行评估律师库中选取了13名律师和2名律师分别作为本次质量评估的初评专家和复评专家。

  今年11月至12月,对抽取的44宗案卷进行整理分类后, 根据评估专家评估案宗类型的意愿,充分考虑评估专家与案件指派机构之间地区回避的原则,合理分配案卷,组织评估专家开展评估。初评阶段,每个案件由一名初评专家进行评估;复评阶段,对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案卷,每个案件由两名复评专家分别进行评估,取平均分确定复评评估结果,确保评估案卷的客观性、准确性、公平性。对初评为合格以上分数的案卷,以初评结果为评估结果,对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案卷,以复评结果作为案卷的最终评估结果。

  (三)评估标准。本次评估标准采用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法援〔201910号)。该《评分细则(试行)》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不同诉讼阶段细化了13个评分细则,每个评分细则均设置9个单项评估指标,各项评估指标总和为100分,另外设置加分项目和单项否决项目。每个案件由评估专家根据同行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并打分,总分由评估专家在单项指标相加得分的基础上加减3分得成。

  本次质量评估等级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案件在没有单项直接否决项目的情形下,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在80-89分为良好;得分在60-79分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有任一单项否决项目情形的,法律援助案宗质量直接视为不合格。

  评估结果

  (一)总体情况。44宗法律援助案卷评估结果为:优秀案件32宗,优秀率73%;良好案件10宗,良好率23%;合格案件2宗,合格率4%。其中民事案件优秀率77%;刑事案件优秀率68%。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优秀率+良好率)为96%

  (二)各法律援助机构情况。评估结果良好以上的机构有9个,分别是:市法律援助处、武江法律援助处、曲江法律援助处、乳源法律援助处、南雄法律援助处、始兴法律援助处、翁源法律援助处、仁化法律援助处、新丰法律援助处全部优秀率100%以上的县(市、区)有4个,分别是:武江法律援助处、曲江法律援助处、南雄法律援助处、始兴法律援助处。

  (三)合格案件情况。本次评估有2宗案件为合格等次,分别是:浈江法律援助处1宗、乐昌法律援助处1宗。

  三、评估发现的问题

  从评估的结果来看,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逐年有所提高,但从评估专家反馈的情况来看,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的问题

  1.案卷内文书上记载的案件号不一致。

  2.整卷未区分审批卷和承办卷。

  (二)法律援助人员存在的问题

  1.工作内容记录简单不够全面。一是民事案件没有及时约谈受援人以及约谈笔录记载简单,内容不全。部分案件告知法律援助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性质、询问受援人是否同意代理、告知受援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询问诉讼请求及证据材料等内容未在谈话笔录中体现。二是案件庭审笔录记载缺乏主要事项,过于简单。个别案件没有开庭笔录。三是报告/工作记录填写不完整,结案报告表中办案小结过于简单,填写不规范。

  2.部分法律援助人员专业能力欠缺。一是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填写不规范,内容不明确,个别案件存在委托代理协议与委托书的代理权限不一致的情形。二是部分法律援助人员虽然会见了被告人,但会见笔录太过于形式化,未在会见时明确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指控罪名,未依法告知其涉嫌罪名及量刑等法律规定。三是代理词、辩护词过于简单,对案件事实证据论证不充分。没有结合案情进行分析,没有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提出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个别案件甚至出现代理词适用法律错误。四是担任被告的代理人的,庭审时口头答辩,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和核心,法律援助服务好不好关键在案件质量。针对本次质量评估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一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完善质量监管,不断健全完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可结合实际采取同行评估与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从而全面评估法律援助质量,促进法律援助机构依法行政,承办人员依法办案,最终保证法律援助质量全面提升;二要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案件承办和卷宗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提升全流程监控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办案队伍能力建设,对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培训,结合各自特点补齐短板,完善培训和惩戒激励措施,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四要进一步有效运用质量评估结果,落实质量评估奖惩措施,通报优秀案例及法律援助人员,加强对不合格案件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附2021年法律援助案质量评估结果汇总

     韶关市司法局    

  20211229日   

  附件

  2021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

案宗类型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民事

1

1



刑事

1

1



浈江区

民事


1

1


刑事

1

1



武江区

民事

2




刑事

2




曲江区

民事

2




刑事

2




乐昌市

民事

1


1


刑事

1

1



南雄市

民事

2




刑事

2




仁化县

民事

1

1



刑事

1

1



始兴县

民事

2




刑事

2




翁源县

民事

2




刑事

1

1



新丰县

民事

2




刑事

1

1



乳源瑶族自治县

民事

2




刑事

1

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