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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韶关市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5-12 16:22: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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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中省驻韶各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落实完成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韶办发〔2018〕8 号)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普法依法治理网上考评考核工作项目指标要求,客观考核评价市直和中省驻韶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结合今年普法工作计划安排,根据省普法办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粤普办〔2019〕11 号)和市普法办印发《关于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韶普办〔2019〕47 号)文件要求,拟定9 月组织开展韶关市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以此宣传、引领、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现就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评议时间

  2020 年5 月至9 月。活动分部署安排、自查自评、公告公示(责任公告)、实地考察、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和社会评议七个步骤环节进行。

  (一)活动部署。5 月,印发活动通知,确定评议对象,完成活动准备阶段工作。

  (二)自查自评。6 月,各评议对象结合本单位“七五”普法以来(2016 年-2020 年)开展的普法工作,对照《韶关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自查自评。

  (三)公告公示(责任公告)和社会公众评议。7 月,各评议对象形成的履职报告和普法责任清单,市普法办将统一安排在“韶关发布”、“韶关日报”、“韶关头条”、“韶司在线”、“韶关民声网”微信公众号媒体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投票评议,并收集整理公众评议结果。

  (四)实地考察。8 月初,市普法办将组织市评议团成员,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观摩、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形式,对被评议对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实地考察,每个单位安排半天考察时间。

  (五)评议实施。8月中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将联合组织召开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评议对象作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团作评议,并在各媒体平台和“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

  二、活动地点

  市委党校一楼报告厅

  三、报告评议对象

  为发挥普法评议活动的示范效应,市普法办选择8 个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且具有执法司法权,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普法责任部门开展报告评议。经研究,确定市住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8 个单位为韶关市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象。

  四、报告评议标准

  以《关于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和《韶关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为依据,对评议对象“七五”普法期间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以上文件见附件)

  五、报告评议方式

  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履职报告,现场评议和互评;媒体公示,社会评议。

  六、报告评议组织

  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和市普法办主办。活动拟邀请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出席;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成员、韶关学院法学院法学专家、媒体人、律师、普法工作者评议团专家参与评议;部分市直单位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和普法工作人员各1 人参加报告评议会;各县(市、区)普法办领导和业务骨干各1 人参会;并邀请下一年度评议对象单位代表观摩。

  七、报告评议程序

  在完成对评议对象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发通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履职报告评议会。

  (一)履职报告。各评议对象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和“七五”普法期间(2016 年-2020 年)开展的普法工作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市普法办,并在评议会现场展示本单位(部门)典型普法案例、优秀公益普法作品、动漫、宣传片视频、宣传册等。履职报告会建议采取领导简要汇报(2-3 分钟以内)和视频汇报(5-8分钟以内)形式,总时长不超过10 分钟。

  (二)现场评议。每个评议对象履职报告完毕后,评议团7位评委(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成员、韶关学院法学院法学专家、媒体人、律师、普法工作者代表等组成)逐一对被评议单位普法工作进行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每位评委点评不超过2 分钟。最后评委专家团代表再作总结点评,时间不超过8 分钟。

  (三)市普法办点评。评议团评议完毕后,市普法办对8 个被评议单位普法工作情况作总点评;对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进落实部门普法工作职责提出意见要求,点评时间5-8 分钟。

  (四)领导讲话。拟请省司法厅(普法办)或市领导讲话,对韶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五)公告公示、社会评议和宣传报道。在“韶关发布”、“韶关日报”、“韶关头条”、“韶司在线”、“韶关民声网”、微信公众号,《韶关日报》报纸以及韶关市司法局政府网栏目、韶关普法网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告公示、开设网上投票,接受社会评议。同时,评议会结束后,拟邀请与会领导、评议团代表和被评议单位接受媒体采访,做好活动宣传报道。

  七、评议等级及结果运用

  以100分计,评议团评分占40%,网络微信投票占40%,现场单位互评占20%。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为较差。评议结果作为普法评先评优条件重要参考,原则上推荐参评全国和省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个人)的单位(部门),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在活动公告和现场评议中列明缺席评议,市普法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部门,一经查实,考核等次一律定为“较差”。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是我市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创新举措。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组织策划,确保质量效果,形成品牌亮点;接受评议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充分展示本单位、本部门近年来的普法成果和经验。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评议对象要加强与市普法办在活动组织实施中的沟通协调,按照各阶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尽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普法工作台账,收集整理普法案例和作品;要对照《韶关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开展自查,做好评议团实地考察和报告评议准备工作。请8个被评议单位于6月20日前将履职评议工作报告图文(Word 和Jpg 格式,用于各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公示社会评议和制作宣传图册)、7月10日前报送履职报告评议会领导发言材料(3分钟内精简稿)和视频(或PPT)汇报片报送至市普法办邮箱;8月做好迎接评议团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活动准备工作。

  (三)问题导向,引领示范。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语言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评议调查要广泛深入,履职报告要客观真实,评议要中肯实际,在充分肯定成绩同时,要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评议示范引导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引领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

  联系人:谢华,联系电话:8469333。

  市普法办邮箱:sgpfb@163.com。

  附件:

  附件1: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wps

  附件2:韶关市普法办印发《关于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韶关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doc

  附件4: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韶关市普法办公室

                                                                                                              2020 年5 月12 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