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市普法办、司法局根据广东省司法厅、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粤司〔2017〕113号)精神,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在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审核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荐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的公示》,于2019年4月4日至10日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司法局频道栏目、“韶司在线”公众微信号、韶关普法网向社会公示。现将公示的情况说明如下:公示期间没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特此说明。
韶关市普法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