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市普法办、司法局根据广东省司法厅、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粤司〔2017〕113号)和落实2018年韶关市开展精准扶贫和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集中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市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在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审核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拟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公示》,于
特此说明。
韶关市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