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信息化建设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重要引擎,以司法部颁发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技术规范为标准,创新“互联网+社区矫正”矫治模式,通过构建“一个标准、一个平台、统一管理、上下互联”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体系,落实好部颁标准。
一、认真执行司法部“一个标准”
广东省司法厅迅速部署,及时向全省转发《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SF0015)》、《全国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SF0016)》,并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司法厅执行司法部社区矫正信息化技术规范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以贯彻落实。结合广东实际,按照部“一个标准”和“一个数据库”要求,对照部“两个技术规范”,部署完善全省统一的集信息管理、业务管理、定位监控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对系统中基本信息、日常监管、定位监控、业务考核、在线审批、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数据库结构、相类进行调整,确保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实现与全国社区矫正数据库的对接和基础数据同步。
二、打造社区矫正全省“一个平台”
按照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技术规范》,广东正在构建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指挥平台,研究制定下发了《广东省社区矫正指挥平台建设指引》,统一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统一运行和维护管理。首先,建成集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于一体的省、市、县指挥平台和司法所终端点,在县级司法局、司法所配置移动执法仪、智能单兵设备等,接入全省社区矫正指挥平台,实现社区矫正执法单兵“作战”,实现省、市、县、镇四级互联互通。下半年,推进省级社区矫正指挥平台与司法部对接,构建部、省、市、县、镇五级联通的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
三、推进政法部门间社区矫正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2016年,广东省委政法委以社区矫正业务为龙头,在珠海市开展推进政法部门间各项业务的信息共享和网上业务协同试点,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研究编制了篇幅长达369页的《广东省社区矫正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技术标准体系》,包括社区矫正业务数据标准、社区矫正协同信息交换标准、社区矫正共享信息标准和社区矫正互通标准等四部分,为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和业务网上协同奠定了基础。广东省司法厅注重顶层设计,从省的层面已先期投入60万元立项实施“广东司法行政社区矫正业务协同试点项目”,作为政法部门间社区矫正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的第一期项目。首先,整合司法行政内部包括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与社区矫正业务相关信息资源,实现内部各业务口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同时,积极争取司法部将我省纳入“全国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扩大试点工作”范围,重点推进与人民法院的网上业务协同。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已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就社区矫正业务协同问题专门研究,双方在具体业务层面达成了初步共识,正在积极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