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韶关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研究、部署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难点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谋划推进,起草了《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协调指导南雄市政府、曲江区政府、翁源县政府及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工作。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力做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工作,严格组织落实2020年度法治广东考评反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四是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6月1日起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办理。2021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受理群众申请行政复议91宗,全年共办结92宗(含办结2020年转结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代理韶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73宗,共向各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73次,答辩率100%,出庭应诉49宗。
(二)完善立法机制,推动重点领域行政立法。一是落实行政立法立项机制,按时向市政府报告2020年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韶关市2021年规章制定计划》,并督促认真落实。二是落实公众参与立法的程序要求,及时公布2021年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在编制规章制定计划过程中注意社会公众意见的征集与反馈,指导起草单位对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市民和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三是推动完成《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2个地方法规立法项目,《韶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韶关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和《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4个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实施,完成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7件次,备案审查县市区规范性文件18件。四是组织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和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积极参与“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统筹谋划,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三)力行协调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切实执行持证上岗要求,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672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41场次,共3651人次参加了考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及执法结果公示工作,全市共376个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平台上公开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案件总数有266万余件。三是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市级部署,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拟定我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组织开展了内部论证、造价咨询、专家评审及资金审核等工作,并报送市政府审定。四是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韶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明确委托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共547项,编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分完整版和简要版)和《行政执法知识手册》,加强镇街综合执法指导。
(四)履行顾问职责,有效规范政府行政决策。一是认真开展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对报送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为行政决策、行政措施出具法律意见560件次。二是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对多项重大合同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三是积极参与花拉寨卫生填埋场谈判、丹霞山人工林赎买流转等市政府专项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政策制定,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五)深化普法教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总结“七五”普法启动实施“八五”普法,组织开展了“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完成“八五”普法规划起草、报审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韶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市科技局、市残联、韶关海关等八家单位进行了评议。三是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线上知识竞赛、国家安全法专题学考、“善美之城 法治韶关”系列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无毒青春‘视’在必行”公益行动线上禁毒直播宣传等活动35场次。四是举办韶关市第三届法治文化节活动,组织全市30多万大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测试,组织11万多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试。五是申报2021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名单20个,并推荐南雄市水口镇下湖村等3个村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村。
(六)立足资源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语音和网络平台建设,三平台组织法律服务资源62454人次,接受法律咨询46639人次。二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35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村(社区)组织及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23658件次。三是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组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律师专家库,建立固定日期法律咨询专家律师值班制度。四是大力推进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困难群众和企业减免公证办证费用124276元,减免司法鉴定费用31930元。五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涉外法律服务团律师累计为50家企业提供了公益法律服务,开展了25场法律讲座和培训,为企业提供了10场免费法治体检,出具体检报告110份。
(七)提升治理能力,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帮教。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建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健全完善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扶助帮困、教育评估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一县区一品牌”创建活动。二是扎实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探索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联通的社区矫正一体化大平台。三是毫不松懈抓好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严管严控,持续实现场所疫情防控“三零”、安全管理“六无”目标。四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社会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作用,全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72次,主动排查矛盾纠纷1539件。五是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对象安置率99%,帮教率99.4%,强化涉黑涉恶社矫对象、刑释人员监管和跟踪帮教,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
(一)基层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各依法治县(市、区)办工作人员普遍在1-2人,还兼职政府法律事务办理,针对政府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机构设置不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改革、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难以高标准推进。
(二)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推进难度大。有些单位重视程度不高、依法行政意识比较薄弱,在出台政策文件或上报请示前未经本部门合法性审查,或者以我局的征求意见复函代替本单位的合法性审查意见等。
(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总体不足。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还比较弱小,且分布极不均衡,如执业律师、司法鉴定人集中在浈江、武江两区,各县市区公证人员也不足。此外,作为乡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坚力量的各司法所,人少质弱问题还比较突出,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难以有效满足。
二、2022年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推荐申报全国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工作准备;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完成2021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力争按期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到今年底实现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四级应用的目标;全力做好行政复议改革、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实施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协调安排市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广东惠调解”小程序推广运用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居委会的联动,严防死守,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社区矫正对象“四个不发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安置帮教基地清查登记,拟制更新帮教协议;在持续做好市强戒所疫情防控和场所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实施局部边坡加固工程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发展壮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队伍,有效整合充实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检查,深入开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认真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四个一”活动,持续开展好律师进园区工作;组织召开2021年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律师日常工作联系机制》;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动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联络员制度,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开展军人军属法援制度的宣传工作;继续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等法律援助改革工作;推进资源资产、知识产权以及涉外仲裁工作,修改完善仲裁规则;持续做好公证办证工作。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第三届法治文化节、“宪法宣传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年度普法工作事项;尽快完成“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持续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暨“善美之城 法治韶关”系列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韶关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