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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韶关市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27 14:59:57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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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平、廖雨婷、郭燕海、何志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和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梯安全基本情况

  (一)全市电梯数量及分布。截至2021年6月9日,全市电梯使用单位(人)共3161家,注册登记的电梯共13042台(其中在用12246台,停用796台)。按电梯种类划分,其中乘客电梯11479台,载货电梯787台,杂物电梯146台,自动扶梯564台,自动人行道66台。按区域分布,其中浈江区2535台,武江区3678台,曲江区942台,乐昌市1326台,南雄市958台,仁化县495台,始兴县752台,乳源县565台,翁源县1071台,新丰县720台。

  (二)全市电梯维保企业基本情况。全市从事电梯安装维保且取得许可资质的公司68家,其中本地公司34家,外地公司34家,全市共145个维保驻点。

  (三)电梯安全监察机构基本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行政监管主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目前,我市电梯安全监管的市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1个,县级机构10个,基层市场监管所53个,检验机构1个。

  二、针对提案的建议已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力量。机构改革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由市、县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为解决监察人员少,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内挖潜力,采取措施,加大对监管队伍的建设力度。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监察人员取证培训工作。为解决机构改革初期,全市持证安全监察人员不足的问题,我局下功夫、花力气,积极争取省市场监管局的支持,在我市举办一期安全监察员考证培训班,全市各基层所的121名监察人员通过考核。至2020年底,全市共211名持证监察人员,基本做到各基层所有两名持证监察人员,基本满足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需求。二是加大基层监察人员能力建设工作。通过组织人员考证、召开会议和培训班、检查现场指导、工作交流等各种形式,提高新进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尤其是各基层所的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管能力。各县局还结合各基层所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帮助新上岗人员掌握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尽快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三是以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为基础,结合我市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及工作机制,组织梳理并编制了7项工作指引和4项工作制度,范围涉及监督检查、文书填写规范、隐患闭环控制、严重隐患登记、挂牌督办、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机构联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让先动起来的监察人员能够快速进入角色,有效地防范了履职风险。

  (二)发挥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一是充分发挥检测检验机构在安全监察体系中的作用。我局发挥检验检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指导依法实施监督检验,把好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安全关,并以自身的技术优势,通过安全形势分析会、现场监督检验、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协助监察机构在电梯日常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中发挥着技术支撑作用,成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的基础力量。如2021年第一季度,韶关检测院检验发现电梯问题共92项,其中一般问题70项,重大问题22项,并对相关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向监管部门提出风险防范建议。二是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电梯监督抽查。自2017年起,我局连续5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共计120余万元,委托第三方技术专业机构开展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2017年至2020年,共抽查在用电梯1310台,涵盖了住宅、医院、商场、学校、车站等场所,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的电梯共523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15台。市局依据监督抽查的情况,向社会公告抽查结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局的指导和推动下,开展电梯监督抽检工作。如2019年,南雄、乐昌、乳源安排专项经费共计26.3万元,抽查各类在用电梯共311台,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促进了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质量水平提升。同时,根据全市各地电梯安全状况及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统筹安排省级电梯监督抽查。通过省、市、县三级电梯监督抽查,扩大了电梯监督抽查工作的范围和实效,有效保障全市电梯质量安全。

  (三)积极开展电梯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加强民众对电梯安全使用的知识教育。我局加强了电梯安全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电梯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重要宣传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宣传电梯相关法律法规、电梯安全知识,派发相关法律法规读本和宣传资料。二是以电梯安全知识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载体,以“2111”的宣传方式,即各电梯维保公司(驻点)举办2场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和1场公开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局举办1场进校园电梯安全宣传活动,韶关检测院组织1场“电梯检验开放日”活动,市特种设备协会协同组织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报社、网络等老百姓较为关注的栏目,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近年来,我局积极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电梯生产企业,以及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的活动,向小区业主、在校师生、企业员工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如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举办“三进”活动达36场次。2021年,我局也将举办5场大型电梯“三进”宣传活动。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和网络、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的优势,以及在车站、步行街等人群密集区域投放户外广告、宣传海报等积极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向广大群众普及电梯常识,提升群众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人从关注安全的氛围,为电梯安全工作夯实基础。

  (四)改革电梯安全监管体制,建立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我局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电梯监管体制改革,构建新型的电梯监管工作机制。一是明确权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电梯维保公司协助电梯产权所有者确定每一台电梯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由其承担电梯使用管理的首负责任,理顺了电梯使用各环节权责关系,社会安全责任意识增强。目前,全市注册登记的电梯已全都确定使用管理单位(人)。二是推行电梯事故责任保险,提高救助赔付能力。积极倡导和鼓励全市电梯产权所有者、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投保电梯事故责任保险,降低电梯的安全风险。至2021年5月,全市注册登记电梯的投保率达93.7%,其中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投保率为98%。三是创新维保新模式。根据电梯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认真研判,并结合我市电梯维保单位特点,积极推广“互联网+维保”电梯维保模式,指导企业采用新技术,优化维保流程,提高维保效率,提升维保质量。同时,继续鼓励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选择制造单位或者制造单位授权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保。至2021年5月底,全市52.6%的在用电梯是由电梯制造厂家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保。目前,全市基本建立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形成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意识到位、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电梯安全监管运行机制。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效逐渐显现。四是强化安全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监察机构、执法机构、行政许可机构以及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的具体职责,形成了系统内共享数据联动、排查安全隐患联动、发现违法行为联动、安全形势分析联动、日常沟通联动为主的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兄弟部门和检测机构联动,坚持信息共享、整体联动为原则,通过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数据共享等方式,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可靠有效。

  (五)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强化监管力度,倒逼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督检验、专项隐患整治、监督抽查、行政执法等方式,督促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地,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如2020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564人次,检查电梯生产使用单位680家次,发现电梯一般事故隐患425项,严重事故隐患289项,立案查处电梯违法案件14宗。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以召开工作会议、观看事故警示片、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提示等方式,促进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有效规避安全风险,筑牢安全防线。近年来,我局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电梯安全工作会议,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电梯安全培训班,向电梯维保单位、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安全教育。2020年,我局组织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共计2000余人参加线上安全教育培训。2021年,我局将在各县(市、区)各举办一场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宣讲活动,向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宣传安全知识。目前,已举办10场宣讲活动,共计400多家企业,近500人参加了宣讲活动。三是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从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保障等方面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处置电梯突发情况的能力。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共组织电梯维保公司、物业服务公司开展电梯应急演练20余场,有效检验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深化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巩固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提升统保示范功能保险覆盖率,发挥保险在事故快速理赔、社会救助和风险防范、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电梯维保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广“互联网+维保”电梯维保模式,引导电梯维保公司采用新技术,创新新模式,提升维保效率和维保质量。

  (二)加强安全监察人员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安全监察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培训,加强基层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工作,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实际监管能力,使基层监管人员更好的履行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

  (三)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群众投诉、舆情测控等监督检查,以学校、医疗机构、车站、商场、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故障频率高或投诉多的电梯为重点,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坚持严格执法,运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电梯监督抽查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电梯维保和使用环节,重点打击短接电气安全回路等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违章作业,以及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纠正,隐患设备得到整改,始终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四)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优势,通过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组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和咨询宣传等,向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未成年人,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和宣传电梯监管工作信息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倡导人民群众文明乘梯、爱护电梯的习惯,营造社会关注氛围。

  (五)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技术检验和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方式,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约谈机制、召开行业工作会议、组织企业应急救援等方式,倒逼企业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六)加大行业组织自律。发挥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市特协电梯专业委员会和物业服务行业平台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积极推动物业服务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的诚信建设,通过开展电梯公益宣传、应急救援演练、人员培训教育等,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构筑电梯行业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避免恶性竞争。

  提 案 清 单

建议清单

办理清单

(一)增加专业监管人员编制,加强技术力量建设。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宣传作用,加强民众对电梯安全使用的知识教育。

(三)要解决电梯安全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

1.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增加持证监察人员数量,强化技术机构作用。

2.积极开展电梯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的向群众普及和宣传电梯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梯的意识。

3.落实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强化安全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电梯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已完成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联系人:徐志祺,联系电话:8128203)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