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示公告

对韶关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号意见的答复

时间:2020-09-25 12:00:41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邹永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个体小摊贩的建议》意见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关于发展地摊经济的决策部署及市政协十二届四次1号意见《关于鼓励个体小摊贩的建议》要求,促进我市个体小摊贩经济发展,规范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目前,浈江区、武江区已积极培育有一定的集聚效应的个体小摊贩街区,有效拉动了消费,带动了城区经济的发展,探索了个体小摊贩街区建设的不同模式。

  一、积极推进个体小摊贩经营模式

  (一)放管结合,以疏为主坚持“积极引导、适度放开、合理布局、有序提升”的原则,对个体小摊贩的管理从源头上“疏导”。我局及时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编制印发《韶关市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参照照壁街经营模式,明确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制度,统一街区的服务标准,以提高个体小摊贩街区商家的整体经营素质,完善个体小摊贩街区经营特色,引导市民消费,方便并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科学设置,统一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推进规划个体小摊贩街区工作,浈江区将照壁街经营地摊经济引导到文化小巷中、在鑫金汇广场设立个体小摊贩经营区,武江区推进全区“西河健身广场—世纪新城”周围、 “中环广场”周边、“沿江路”沙洲尾路段3 个夜间消费集聚区建设,将个体小摊贩划行归市,开展“风味夜食”活动,既不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又解决市场不足商户难以进场经营的问题。

  (三)提升管理,严格防疫。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完善个体小摊贩经营区域的登记、交通、安全、环卫服务等配套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各个体小摊贩经营业主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场经营,并自行做好经营用具的消毒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二、做好个体小摊贩街区创建工作

  我局重视前期工作指导,做到了规划划定先行。一是编制《韶关市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适用于在全市划定的个体小摊贩经营街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其相关监管单位;二是积极配合划定个体小摊贩经营街区的政策,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划定的个体小摊贩经营街区,实行统一划行归市、统一划定经营摊位区域、统一经营时间,实行编号管理;三是引导个体小摊贩街区管理主体制定经营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卫生等街区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引导个体小摊贩街区规范有序发展;四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个体小摊贩经营区域监管保障执法工作,协同监管,建立健全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机制,严格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三、优化引导个体小摊贩登记工作

  一是探索个体小摊贩登记管理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个体小摊贩登记工作,并将登记的个体小摊贩信息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取得个体小摊贩登记卡的,无需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即可从事商品经营活动。二是加强个体小摊贩划定、临时指定区域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引导个体小摊贩逐步进入商品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三是围绕市夜经济暨暑期消费促进活动,打造鑫金汇好吃街夜市,设立集特色小吃、风味夜食的3 个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个体小摊贩进场经营,引导35户个体小摊贩办理个体小摊贩登记卡。

  四、服务引导个体小摊贩街区消费体验    

  一是积极引导照壁街经营模式。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风采办调研学习,并到照壁街经营小区参观,风采办通过无物业小区封闭式管理改造,设立4条经营街区,将个体小摊贩划行归市,引导个体小摊贩纳入登记管理共计37家。二是倡导诚信经营理念。8月2日,在风度广场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主题为“倡导诚信兴商理念  共促街区整治提升”,现场共为十二家企业代表颁发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牌匾。三是拓宽街区消费维权渠道。开展活动期间,浈江区市场监管局在街区新增6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对157家经营户颁发了“放心消费承诺”牌匾。四是武江区加强市容“六乱”整治。保持市区道路、小街小巷等干净整洁,优化市区个体小摊贩街区市容环境,规范个体小摊贩经济发展。五是开展“风味夜食”活动。8月28日至9月1日期间,在韶关鑫金汇广场举办“超级网红夜经济美食节”,参与的餐饮小摊贩共19家,销售啤酒、食品的个体小摊贩16家;9月份武江区设立“西河健身广场—世纪新城”周围、“中环广场”周边、“沿江路”沙洲尾路段3 个夜间餐饮小摊贩消费集聚区,参与的餐饮小摊贩40多户,9月11日在前进建材城开展“质量月”宣传暨“放心消费承诺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并成立两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六是保障相关公交(客运)线路正常运行。延长32路韶关客运南站至韶关北站(五里亭)的公交车尾班至22:30分,延长经过亿华购物中心的40路尾班至20:45分。

  五、加强对个体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监管。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对管辖区域内食品经营者的资格、经营行为、食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管。

  (二)明确职责。及时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落实做好辖区已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一是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划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经营监管职责;二是落实划定区域内食品摊贩经营巡查检查监管责任;三是切实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四是加强食品摊贩经营食品安全培训教育。截至目前,我市尚无已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食品小摊贩。

  六、规范个体小摊贩经营行为

  一是摸排个体小摊贩商户、夜间餐饮小摊贩经营情况。对改变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转租及新开业的个体小摊贩,要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及相关证照或引导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个体小摊贩登记,并做到规范亮证、照经营。二是坚决查处取缔拒不整改的无证照商户。做好个体小摊贩经营街区的食品安全、价格秩序、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工作,落实属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个体小摊贩商户、夜间餐饮小摊贩的经营行为;突出加强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照经营、制假售假、强买强卖、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服务站,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个体小摊贩街区消费纠纷调解效能。一是理顺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优化我市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制定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工作制度》《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开展12315对接12345平台工作。4月份完成了韶关12345平台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集成工作,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通过转办、来电、来访、来函、网络等途径,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8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33万元。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纠纷投诉230宗,涉案金额133.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7.6万元。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做好全市个体小摊贩街区划定监管保障工作,明确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制度,从服务、引导、发展、规范方面履行好部门职能。

  (一)完善个体小摊贩街区设置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划定个体小摊贩经营街区的政策,确定经营范围、经营时段和具体区域。

  (二)完善个体小摊贩街区配套保障。一是规划经营街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环卫服务设施;二是完善配套措施,着力优化街区停放设施和公共交通配套,保障街区周边公交(客运)正常运行,方便市民消费。

  (三)继续规范个体小摊贩街区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个体小摊贩的上市、撤市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个体小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继续开展个体小摊贩街区专项整治。以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服装、特色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管和综合治理。以整治经营街区场所脏、乱、差,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或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五)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邀请韶关日报、韶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强对个体小摊贩街区的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对个体小摊贩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商户食品安全意识和摆摊技能。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法规常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健康消费。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提 案 清 单

建议清单

办理清单

1.市政府研究设立支持鼓励个体小摊贩经济发展的协调机构,提出支持鼓励个体小摊贩经济发展的灵活政策和管理办法。

2.采取灵活、宽容的人性化管理模式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

3.加强对个体小摊贩培训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摆摊技能。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

1.编制印发《韶关市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优化引导个体小摊贩登记工作;3.加强对个体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4.规范亮照经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5.维护个体小摊贩街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制印发《韶关市个体小摊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优化我市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制定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工作制度》等监管制度。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网络,完成了对接集成工作,新增6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照壁街经营小区设置4条经营街区,引导个体小摊贩纳入登记管理共计37家。8月2日在风度广场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