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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韶关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8号、18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9-18 16:02:3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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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韶关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韶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保障广大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市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线下监管工作的通知》、《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监管工作,深刻认识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把握网络餐饮监管规律, 及时消除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一是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准入、规范经营、防控风险,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进行监测,加强信息共享,实现线上线下联动、齐抓共管。三是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宣传和引导,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四是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

  据统计,2019年我市共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0家,分支机构2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798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310人次,检查3012家次,查处商家数共15家,下线商家数9家,发现利用网络爬虫技术抓取涉嫌违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数11家。

  二、推行使用外卖“食安封签”

  为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由市食安办、市农业农村、公安、教育、市卫健、市场监管等26个部门联合主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上启动了“买安全外卖,看食安封签”活动,共投放了30万枚韶关版“食安封签”,由主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别向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派发,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打包外卖食品时,广泛使用食安封签,更好保障外卖食品的卫生安全,打好舌尖上的防疫战。

  三、召开座谈会

  为了引导平台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有效审核和规范管理,我局召开了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座谈会,邀请了浈江、武江区局和美团、饿了么、肯德基、麦当劳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如何规范网络订餐行为,并强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

  四、开展对网络订餐平台监测

  根据网络订餐监管工作要求,今年我局开展了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测,监测周期为每月一监测一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在收到通知后督促各网络订餐服务平台(地方代理或联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工作,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并填报统计表和落实情况。

  根据韶关市网络订餐平台2020年第二季度监测核查情况,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标注“网络经营”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商家数有56家,超范围经营的商家数有3家,已整改商家数56家,已下线商家数3家。

  五、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一)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制度。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网络餐饮服务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

  (二)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将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列入红榜,将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列入“黑榜”,并向社会公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截至7月15日,全市包括网络餐饮服务在内的两批次共656户企业被公示为2019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较去年同期的479户增长了36.95%,且连续两年呈大幅度增长之势。

  (三)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政府部门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发挥联动响应效应,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在政府采购、申请贷款、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效应,通过信用约束真正实现“严管”。

  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

  2019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韶关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包括网络餐饮服务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随机抽查检查,共抽查了3457户企业,其中在省级平台开展2019年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共抽查检查1449户企业。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通过加强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真实性、及时性的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提 案 清 单

建议清单

办理清单

1、明晰权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机制;3、以网管网,创新监管模式;4、健全信用体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

投放了30万枚韶关版“食安封签”;召开了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座谈会。

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了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测;建立企业异常名录制度、企业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

继续做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开展监测;继续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



  对韶关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谭志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韶关老年保健品市场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保健”市场监管情况

  近年来,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保健”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强化监管、集中治理、抽检监测、科普教育等有效举措,切实把“保健”市场监管工作抓紧抓实。

  (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排除日常风险

  2019年双随机抽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1家,其中合格单位78家,存在风险的单位12家,检查合格率77.2 %。2020年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计划抽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0家,目前已抽查94家,其中合格单位79家,存在风险的单位8家,检查合格率84%。抽查结果均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强有力的集中整治,扼杀突出风险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商务部、网信办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我局迅速行动,按照国家、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迅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扰乱“保健”市场秩序行为,加强直销行业监管和宣传教育,净化了我市“保健”市场环境。百日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425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宾馆和酒店等场所621个;检查涉“保健”类店铺1615个次,检查养老机构25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40个,实施行政指导、行政约谈37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10场次,部门协作执法36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1次;立案24宗,其中涉嫌虚假宣传9宗,虚假广告3宗,传销4宗,无证无照3宗,其他类型案件5宗,结案9宗,罚没10.59万元。此外公安机关还侦办一起涉及9个层级38人的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150万元。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制定了《韶关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协同整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2家次,经营单位211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21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3991种,查处违法案件3宗。

  (三)通过监督抽检,消除潜在风险

  2019年抽检保健食品65批次,检验合格率100%;2020年计划抽检80批次,同比增长23%,目前已抽检48批次,有1批次不合格(微生物超标),检验合格率97%。近两年尚未发现保健食品市场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

  (四)通过科普宣传,减少消费风险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中老年人保健品广告鉴别、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为核心,向中老年人进行集中宣传和知识推广。一是对市区和乡镇的固定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知识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在主流街道、村居主要交通要道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横幅;二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等,开展现场宣传、资料发放、问题解答等全方位信息服务,解答群众最关心的健康保健、直销与传销区别的相关知识,讲解如何辨别不合格食品和防范虚假宣传行为,向社会公示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保健”犯罪案件及当前涉“保健”犯罪的规律特点及防范常识等,提高群众的防骗能力和维权意识;三是结合监督检查,向企业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四是在各级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上发布我市开展百日行动的最新消息,公布阶段性成效,发布消费预警,公布典型案例,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科学知识,发布保健行业动态,积极引导正面舆论导向。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疫情积极创新科普宣传形式,与韶关日报合作开展了3期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结合党员志愿者社区报到活动,动员社区在职党员,先后在浈江区乐园镇金沙社区、武江区御龙湾社区、碧桂园凤凰城等地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发放宣传资料、走街入户等形式,面对面向居民和群众开展现场互动宣传活动。9月份,全市将统一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月活动,全年每个监管所(共60个)至少开展一次户外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宣传覆盖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保健”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一是取证难。不法经营者不断变换营销方式,采取更加隐蔽的游击战术诱骗老龄消费者,与监管部门“捉迷藏”,逃避监管,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监管人员难以取证。二是定性难。“保健”市场领域新业态、新问题发展变化迅速,一些不良商家设置营销“陷阱”,口头游说不留痕,游走于法律法规的边缘,以合法的外衣掩盖侵害百姓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本质,逃避法律规制,导致案件定性难。三是劝导难。上当受骗的老人大多是情感空虚或贪小便宜的群体,在亲情和利诱的双重攻击下,老人彻底被洗脑,纷纷缴械投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家人和监管人员的劝导显得苍白无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提案中对老年保健品市场状况的分析非常透彻,反映的问题的确客观存在,建议也非常好,对促进我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您所提出的建议,继续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区域、重点时间节点、重点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高压态势。继续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随时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教育引导老年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增强群众自我维权、自我保护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一)严把保健食品经营准入关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宣传与解读,同时要求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安全责任承诺书》;严格核查经营场所条件,特别针对保健食品网络经营者,重点检查其仓库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产品陈列柜是否设立,经营产品是否合法合规,从硬件上规范保健食品网络经营。

  (二)加大“保健”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发挥举报奖励的激励作用,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互通情报、投诉举报、线上线下巡查、广泛收集举报线索,深挖案源;将受到投诉举报的经营者和涉及会销的经营者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继续做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继续在我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保健食品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激浊扬清”整治规范“保健”市场。

  (三)增强部门联动协作继续加强与宣传、卫生健康、公安、商务、文化广电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组织开展联合协作执法,落实部门责任,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我市“两法衔接”制度的优势,积极构建刑事、行政执法涉“保健”犯罪“黑名单”信息系统,汇聚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工作合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有力的监管网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堵住源头,切实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

  (四)深入宣传教育。突出对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的宣传,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网站、微信、电视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性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卫生和法律知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提高老龄人对“保健品”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更新和增加公共场所食品药品宣传栏中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的内容,开展现场咨询和电话热线咨询活动,揭露保健食品“消费陷阱”。计划与团市委及社会工作服务部门联合,邀请专业人士及医疗专家举办保健食品科普讲座,为社区长者、居民或乡村长者、居民讲解健康保健知识,进行现场咨询及答疑等,提高理性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利用各级各类中医药宣传阵地,结合健康宣教工作,不定期举办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围绕老年人关心的保健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播放电子课件和发放宣传海报等方式,进一步普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五)进一步健全“保健”市场乱象治理整治长效机制。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打建结合,加强“保健”市场和行业监管,不断推进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着力提升企业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大对“保健”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力度,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形成人人监督“保健”市场的天网,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促进“保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高度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人:何敬阳,联系电话:8488033

  提 案 清 单

建议清单

办理清单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

工作

明年待落实

事项

备注

一是严格审核经营主体资格,杜绝假冒保健品进入市场。

完善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严格保健食品经营市场准入。




二是定期公布保健品信息,增强保健品经营“透明度”。

定期发布保健食品双随机抽查信息和保健食品抽验信息,增强保健食品监管透明度。

通过韶关市诚信“红黑榜”,发布警示信息。



三是加强多部门合作,增强监管合力。


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制定了《韶关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协同整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严防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排除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风险。

联合多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五是聘请正规医疗教育机构专家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与团市委及社会工作服务部门联合,邀请专业人士及医疗专家,为社区长者、居民或乡村长者、居民进行保健食品科普讲座、现场咨询及答疑等,提高理性消费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联合卫健部门,利用各级各类中医药宣 传阵地,结合健康宣教工作,不定期举办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3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