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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韶关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8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0-09 16:04:37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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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高层建筑电梯加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韶关市电梯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8月,全市登记注册的电梯共20387台(在用电梯18964台,停用电梯1423台),其中乘客电梯17748台,货梯1452台,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873台,其他电梯314台。全市电梯主要集中在浈江、武江两区,占全市电梯数量42.9%。全市各地登记注册电梯数量:浈江区共3139台,武江区共5617台,曲江区共1784台,乐昌市共1936台,南雄市共1764台,仁化县共788台、始兴县共1258台,乳源瑶族自治县共955台,翁源县共1775台,新丰县共1371台。

  二、针对提案的建议已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监管,提升安装维保质量。目前,全市从事电梯安装维保且取得许可资质的公司共67家,其中本地公司39家,外地公司28家,全市已备案的电梯维保驻点共169个。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电梯维保质量提升工作,不断加大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力度,保障群众乘梯安全。一是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的常规性监督检查工作。将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本地电梯维保单位纳入年度常规性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对各电梯维保单位的基本资源条件、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以及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获取证单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要求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维保工作。2021、2022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年组织省内专家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服务工作。2023至2025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多轮次对全市各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生产服务质量。二是开展电梯维保驻点基本资源条件现场核实工作。《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明确了电梯维保公司驻点必须配备满足维保所需的基本资源条件并按要求进行告知备案,从根本上解决维保市场“皮包公司”“挂靠公司”等乱象。韶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抓好各辖区内的电梯维保驻点的现场核查工作,督促电梯维保驻点从办公场所、工具设备、人员持证、档案管理等方面保障驻点基本资源。经现场核查确认满足电梯维保作业条件的驻点,由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众公示备案信息,让群众参照并自行选择许可资质的单位开展电梯的维保事项。三是做好电梯监督抽查工作。以公共场所、老旧电梯、高层楼宇为重点,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电梯安全监督抽查,推动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提升。2019年至2024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共抽查电梯2311台次,发现存在不符合项目的电梯820台次,严重事故隐患27项,立案13宗,同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属地实情,开展辖区内的电梯监督抽检工作。四是推行电梯维保信用评定工作。以促进电梯维保市场良性发展,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为目标,持续推动全市电梯维保诚信体系建设工作。2022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工作项目,委托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以当前全市电梯维保质量状况为基础,制定符合我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的工作机制。2023年9月,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印发的《韶关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管理试行办法》。2024年,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用评定工作机制,制定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星级评定》团体标准。2023年、2024年,已开展了2次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工作,为推动电梯维保行业诚信建设,构建电梯维保良好市场环境夯实基础。今年9月,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启动了2025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定工作,将持续做好电梯维保行业的诚信建设工作。

  (二)规范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工作,保障群众用梯安全。目前,我市已出台了《韶关市物业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时期及新旧物业服务交替时期双方承接查验的程序。根据《办法》要求,新聘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在原物业服务人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与业主委员会办理交接手续并进驻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监督、指导新旧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重点对电梯设备进行现场查验,明确设备现状与责任划分,避免因资料缺失或设备问题引发安全隐患。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的指导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规范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并按照《广东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做好电梯完整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新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后续的安全管理。

  (三)积极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氛围。以提升电梯安全工作为出发点,认真抓好电梯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物业公司、小区业主的安全意识。近年来,韶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电梯维保单位、物业公司等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积极参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公益安全宣讲活动、学习培训和电梯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各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如2023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的从业人员通过“广东特种设备安全”公众号进行电梯安全课堂学习和警示教育。2024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举办住宅小区电梯安全培训。全市共89家物业公司的14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活动。同时,韶关市市场监管局以电梯安全等群众关注和社会热点为抓手,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重要宣传时段期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和电梯应急演练工作。如韶关检测院从2020年起,每年举办 “电梯检验开放日”,向广大群众宣传电梯安全常识和电梯检验基础情况。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走进奥园、碧桂园、恒大,以及部分老旧小区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活动,向小区居民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各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结合实际需求,开展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2025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举办或指导电梯安全宣传活动41场次,派发宣传资料近5000份。在举办各类安全宣传活动时,市市场监管局着眼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和网络、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的优势,积极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向广大群众普及电梯常识,提升群众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为电梯安全工作夯实基础。

  (四)推进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电梯的使用管理人,是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人,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电梯安全运行。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了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一方面通过日常监督检验、专项隐患整治、监督抽查、行政执法等方式对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全,管理执行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的指导,以考核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努力提升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韶关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抓好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作。2019年,韶关市市场监管局指导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编制并发布了《电梯应急救援预案T/SGTX 002—2019》团体标准,并向全市各电梯维保单位、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宣贯。该团体标准的制定为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水平提供了基础性的保障。标准发布后,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参照标准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有效和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故或事件造成的损失和损害。2021年10月,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挖掘社会企业资源,组建了电梯等8支特种设备事故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纳入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体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视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经常性组织或参与相关单位的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仅2024年,共组织了48场次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涉及载客电梯、观光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通过演练活动,有效检验了各电梯维保单位、物业公司等应对电梯困人等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五)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电梯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为重点任务,加大日常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措施到位,隐患及时消除,并严厉查处在电梯使用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至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621家电梯使用单位下达了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隐患问题,对47家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韶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电梯安全状况,每年有所侧重地进行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行业性、区域性的电梯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2021年以来,已相继部署开展了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餐饮行业杂物电梯(传菜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2023-2025)和老旧电梯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提质等工作。韶关市住管局深入开展物业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各部门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排查整治了一批电梯安全隐患问题,查处了一批电梯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了全市电梯安全形势稳定状况。同时,针对当前部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的安全管理认识不够清晰,对电梯的安全风险重视不足,未能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的岗位职责的现状,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电梯使用管理人是电梯使用安全的首负责任人,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的原则,对不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特别是因管理不善导致电梯故障或造成损害的责任单位,依法予以问责追究,倒逼物业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当前,全市电梯在使用环节中未发生过事故,安全形势稳定。

  (六)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质群众生活质量。一是做好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自然规划部门在各类新建电梯建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按规范要求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要求其电梯井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在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根据政策文件规范和指导加装电梯按要求设计方案,从结构、通风、采光、通行、日照、消防和外立面美化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提供技术服务。二是优化维修资金申请程序。韶关市住管局结合物业服务管理实际,通过搭建小区公共事务电子表决平台,着力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投票难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关注“韶房通”微信公众号进行业主投票表决和物业报修,“一键”了解小区维修资金、物业公示、公共收益等情况。目前,韶关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已于2024年11月正式试运行,该系统集成电子投票管理、业委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信息发布公示、物业招投标、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承接查验备案、维修资金支出申请等功能。三是积极推进设备更新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申报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申报条件要求开展项目审核。2025年,我市共申报283个项目,283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拟更新348部电梯,总投资7208.28万元,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额度5220万元。同时,积极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力量,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动员业主积极参与老旧电梯更新,通过业主大会协商确定自筹资金分摊方案,形成政府、企业、居民多方协同的电梯更新保障机制,切实提升居民居住幸福感与安全感。至2025年7月,累计开工26台,已完工15台,已完成投资额309万元,惠及800余户居民。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以学校、医疗机构、车站、商场、公众聚集场所在用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故障频率高或投诉多的电梯为重点,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与应急、住建、自然规划等部门的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突出电梯维保和使用环节,重点打击短接电气安全回路等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违章作业,以及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纠正,隐患设备得到整改,始终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二)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优势,通过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组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和咨询宣传等,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未成年人,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和宣传电梯监管工作信息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倡导人民群众文明乘梯、爱护电梯的习惯,营造社会关注氛围。

  (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技术检验和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方式,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约谈机制、召开行业工作会议、组织企业应急救援等方式,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坚持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大行业组织自律。充分发挥韶关市特种设备协会和物业服务行业平台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积极推动物业服务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的诚信建设,通过开展电梯公益宣传、应急救援演练、人员培训教育等,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构筑电梯行业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避免恶性竞争。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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