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3〕62号)要求和市政府批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审查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自我审查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
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把握清理重点,开展全面清理
各地、各部门要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作为清理重点,全面清理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含“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按照清理步骤,做到应清尽清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根据清理范围和重点,对本地、本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逐项排查,做到应清尽清,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清理工作总结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需清理的文件文本,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至我局(价监竞争科),于9月底前按程序修订或者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部门应切实开展清理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若存在应清未清,以及“零报送”的部门,我局将视情况对其开展抽查。目前,市、县两级均完成了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被抽查发现的问题文件若无上位法依据,需要修订或废止的,应一并纳入统计予以报送。此外,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抽查系统对各地市2020-2022年的存量文件进行了抽查,其中发现我市部分文件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已作为线索交至我局。我局将于近日发文至各相关单位,要求其做好落实整改工作,相关单位要将需修订或废止的文件纳入此次清理工作一并进行填报。
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实效
我市清理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抓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充分发挥本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本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对清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按照时限完成清理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本次清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相关督查考核内容,省市场监管局将对清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切实取得清理工作成效的地市予以扣分。各地、各部门清理工作情况将写入《韶关市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至市政府,并于即将召开的2023年度韶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中向市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各成员单位通报。请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有力有序做好此次清理工作,确保完成此次清理工作任务。
联系人:林龙伟,联系电话:8177189。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xls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