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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3-08-10 09:33:18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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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方案和推进计划的通知》(粤市监知保〔2020〕23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粤财工〔2022〕134 号)、《韶关市2023 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分配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了2023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我局对经审核符合申报相关条件的2023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专项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金发放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751-8128332  联系人:罗春燕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

  附件1.2023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检测拟补助名单汇总表.pdf

  附件2. 2023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换标)拟补助名单汇总表.pdf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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