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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04 17:33: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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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夯实巡察整改思想基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整改始终,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及时跟进学。巡察反馈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2022年3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巡视工作方面的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迅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夯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对照反思学。把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检验和深化学习成效的重要举措,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全面深刻反思局领导班子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找准方向、强化措施。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必须以实际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积极为韶关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19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坚持直接抓、抓具体。一是带头抓细整改部署。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市纪委监委的审核意见组织多轮修改完善。二是带头抓实重点问题整改。局党组书记直接领办21项重点难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的整改原则,积极带动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对涉及自身问题和难点问题主动认领、持续推动,积极带头推进相关问题整改。三是带头强化从严整改要求。局党组书记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压实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坚持系统思维,贯通“当下改”与“长久立”。一是狠抓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班子之间沟通欠缺、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等问题迅速采取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交心、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和组织相关党组织清退补缴费用等措施,做到立行立改。二是持续推进整改。全面深入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提出118项整改措施。重点强化源头治理、长效治理,持续推进“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项工作。三是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制定修订了涵盖意识形态、财务管理、干部人事、舆情管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等多个方面的制度规章,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发挥积极作用。市委巡察指出的4方面37个问题,已整改完毕事项36个(全部列入长期坚持事项),剩余1项正在持续推进,完成率97.30%。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学思践悟有差距问题

  1.针对重要文件突击学,一学了事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除有特殊要求外,每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议题均不超过4个,避免局党组一次会议学习过多过滥。二是指定专人收集需要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的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对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事项进行统计整合,按照事项相近原则安排上会传达学习。在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法规文件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后,均要求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党组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避免出现为学习而学习、一学了之等情况。

  2.针对学习有漏项,制度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2022年8月2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4个前期未学习的必学内容。二是2022年9月21日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三是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会议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第二章《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作为“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同时对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提出要求,2022年9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有关章节内容。四是2022年10月17日修订印发《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对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事项进行明确,增加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乡村振兴等事项和公平竞争、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章党规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升局党组学习的规范性系统性全面性。

  3.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够强问题

  一是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等科室人员加强学习,认真规范政治性表述,在起草文稿时注意学习中央、省、市官方网站刊发的新闻稿件,涉及重要表述时严格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在签发文件时加强审核把关,及时指出公文起草中存在的重要表述、重要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做到起草文件表述准确规范。二是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规范性表述和提供工作业务数据真实准确,要求办公室对各科室(单位)表述不正确不规范、数据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况予以退回。三是严格对论坛、讲座活动方案审核,在组织筹备2022年市“质量月”活动中,对企业代表拟发言人员及致辞进行提前审核并作出相关提醒,确保活动严肃性规范性。四是2022年10月28日,举办公文写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由办公室负责校核文稿的同志,围绕常用公文写作技巧及常见错误讲解、公文拟稿发文及收文办理有关要求等,对机关干部特别是2022年新招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机关办文办事能力。

  (二)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重监管轻服务问题

  一是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分析本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整改提升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业务科室人员研究打磨整改措施,分管班子成员于2022年10月13日带队前往浈江区市场监管局对群众反映窗口办事难问题进行督导约谈。二是加强市局窗口服务力量,主动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增加市局窗口服务人员数量,将许可注册科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地点统一调整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增加窗口一线服务力量。为提升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证书办理效率,将市局钢印交由许可注册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保管,避免因返回市局机关用印不便造成申办人员等候甚至反复跑。抓好《韶关市市场监管系统“微笑服务在岗位”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制定《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韶关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21〕6号)等新法规新政策,开展学习情况交流讲评,有力提升了市局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利用实体大厅的投屏设备、印制高频事项办事指南、设置二维码等多种形式加强线上线下的宣传,利用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推送,充分让办事群众更加方便和清晰地了解掌握办事流程。2022年12月2日,通过“韶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对新施行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有关条文进行宣讲,刊载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经营所需文书及材料规范,便利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事项。修订完善了广东政务服务大厅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办事群众了解和熟悉新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供便利。于2022年10月31日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韶关)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整改,将《商标业务缴费指南》《注册普通商标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全部上墙公示,截至2022年11月,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受理窗口已办理63件业务,接受商标业务咨询165件。在今后举办本系统业务监管培训班或企业学习班时,统筹安排市局许可注册业务骨干宣讲商标注册、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提升企业政策知晓率。于2022年11月3日至4日举办了2022年商事制度改革及许可注册业务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高新区分局许可注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七是知识产权促进科、食品餐饮科、医械化妆品监督科等业务科室,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积极了解企业诉求,对企业提出涉及许可注册或监管的业务事项做好内部协调,及时予以准确答复。对知识产权、医疗器械等相关领域许可办理流程规范进行了收集整理,通过组织开展大型业务宣传活动或到企业检查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

  2.针对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

  一是加大“网上办”宣传力度。通过“韶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等多渠道进行线上线下宣传,让群众了解网上办事的便利,引导群众熟知网上办事流程。二是主动向来大厅办事的人员告知首次刻章免费的政策,提升群众对企业开办“零成本”优惠政策的知晓率。三是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业务骨干集中对拟上线“韶关市商事主体智能化登记审批系统”进行培训测试研讨并编制使用手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办事效率。四是认真收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反映的线上线下办事难点堵点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或是向省市场监管局业务部门汇报,针对部分县(市、区)登记注册部门就从事某项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是否可实施住改商的问题,在向市行业主管部门征求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高新区分局发出相关工作通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工作标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企业注册登记“全市通办”规定,让群众不受地域、层级限制可以就近办事。严格对照《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由业务科室组织市局窗口工作人对获评2022年第三季度“微笑服务在岗位”的同志开展学习活动,促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解答咨询窗口审批事项内容、资料清单、办理流程一口清。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微笑服务”模式,对办事群众提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权)范围内的咨询事项和疑问,当场给出明确办事指引或说明,对不能当场给予解决的做好台账登记限时回复办事群众,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事项,做到“一窗办”、“马上办”,对于不符合审批规定的申报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或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3.针对牵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缺位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21日,分管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市局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议,对市局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局党组会议上,分管班子成员对“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把脉韶关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推进韶关高质量发展”两个课题情况进行了说明,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已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正式委托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开展课题研究,为韶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二是精心准备2022年度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局党组会议研究了会议议程建议和2021年省对市知识产权保护考核结果整改等有关材料,2022年11月1日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领韶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奋力推动韶关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大力推动在全市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2022年9月19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揭牌成立,为有效预防和化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发挥积极作用。

  4.针对服务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会议听取质量强市工作汇报,审议韶关2021年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扣分项整改提升措施的请示。二是审议修订了《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工作研究统筹的通知》,明确局党组会议听取我市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制度。三是精心筹划全市质量工作会议,分管班子成员主动加强对上协调,在局党组会议上就质量工作相关议题和全市质量工作会议有关材料进行了解读。2022年12月7日,市领导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有关内容,对加强全市质量强市工作特别是迎接省质量工作考核进行了动员部署。四是精心组织开展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并报请市政府审批通报了全市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成绩。

  5.针对以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强问题

  2022年10月3日全市出现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快速、果断、严格部署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全力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安全屏障。一是在强化农贸市场管理方面,紧急通知并督促各县(市、区)局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市局相关科室组成农贸市场领域专业督导组,自10月4日起,每日对市辖三区农贸市场进行督导检查,现场督促市场开办者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每个农贸市场仅保留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并有专人值守,把关好“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等入门三件事;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清洁消毒制度,实现清洁消毒每日全覆盖。配合落实跨省货运司机有关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从业人员“7天2检”。紧急通知各地要严格落实“专人驻场”监管并设定AB岗,每日巡查督促各农贸市场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二是在强化餐饮企业管理方面,印发了有关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市辖三区所有餐饮单位取消堂食,并督促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须持24小时核酸证明上岗;强化送餐管理,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强化骑手入场管理,进入餐饮单位前必须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看行程卡,并免费提供免洗手消毒液。三是在强化药店哨点监测方面,针对市辖三区发现的新冠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指导和部署市辖三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要求,通知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立即启动自动响应和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机制,并根据风险划分实行提级管理。部署要求全市其他县(市、区)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落实零售药店进店“三查验”(戴口罩、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和张贴疫情防控告示等工作,保持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和警惕性。四是在强化民生商品保价稳供方面,重点检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涉民生领域的商品和药店防疫物资的价格,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全市各种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有序。五是在防疫物资管理方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合法,企业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特别是对需要低温、冷藏的医疗器械是否进行全链条冷链管理。六是加强学习,提升监管能效。市局特种设备科及时组织学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并督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自主学习规程,了解和掌握相关规范内容和监管要求,确保依法依规有效开展物流园区叉车监管工作。七是加强风险分析和研判。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对物流园区叉车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并明确了监管措施、方式和要求,为做好物流园区叉车监管工作夯实基础。八是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从2022年9月28日起至12月31日,全市统一开展叉车专项整治工作,对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叉车进行摸底巡查,督促企业自查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闭环处置,确保物流园区叉车安全。截至2022年11月30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检查人员34人(次),检查港口(码头)、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领域使用单位56家,检查起重机械17台、叉车63台,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九是根据摸排所掌握的情况,结合现场检查对物流园安全管理部门和该场所使用叉车的单位发出风险提示函,建议其采取隐患排查、设备检验和操作人员培训等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十是积极配合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努力消除特种设备监管盲区,指导相关企业辨识风险、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继续加大对“大吨小标”的锅炉、非法制造的杂物电梯(传菜设备)的监管执法力度,密切关注《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汽车起重机、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风险情况,及时报告省市场监管局并通报市有关部门。

  (三)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问题

  1.针对对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和本单位重点工作缺乏研究统筹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7日修订了《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等内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二是集中整改期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对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药品安全工作、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进行了研究。转入常态化整改后,局党组着重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整改、知识产权等进行了研究。三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局务)会议制度》中议事范围从严审核上会议题,大力压减“可上可不上”的事务性讨论议题。四是2022年8月30日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点工作研究统筹的通知》,明确市局对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听取进展、定期研究工作措施。

  2.针对班子之间沟通欠缺问题

  一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于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业务的熟悉。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共51人(次),自查自纠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同时互相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增进对彼此业务的了解,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三是班子成员参加上级业务会议、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专项工作设立AB角进行互补互备,不断加强班子成员业务融通。

  3.针对促进干部队伍大融合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轮岗暂行规定》,坚持干部交流轮岗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轮岗交流的条件、年限、程序和纪律,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交流轮岗工作。2022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11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并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强化干部的工作沟通、业务交流,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融合。二是2022年9月16日结合双周讲坛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党规党纪,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干部选拔条件要求、程序、方式方法等。2022年共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8期,“双周讲坛”活动24场,累计参加人数约3000余人次。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

  一是2022年8月23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4个前期未学习的必学内容,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相关工作,要求各党组成员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督促所分管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措施落实。2022年12月8日,召开年度第二次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当前工作重点。二是印发《关于调整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的通知》,将市局机关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其中,联络员由人事科按照一主一备原则确定。三是制定印发工作制度,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架构。四是增加班子成员结合联系调研党建抓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问题

  1.针对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指导。2022年10月13日分管班子成员带队到浈江区市场监管局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委托下放事项及窗口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和指导,2022年9月29日至30日市局分别前往浈江、曲江、仁化等区(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业务指导。2022年以来受邀已为武江、仁化、始兴、乳源等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5次业务授课,涵盖公平竞争审查、两品一械监管等业务。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的通知》,明确转发文件需提出具体业务指导意见、需明确数据填报范围、需强化工作指导,提升工作实效等要求。三是严格把好发文质量关。强调发文必要性,坚持“六个不发”,同时强化通过OA系统直接转发上级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文件的管理工作,对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直接转发的,退回不予转发。市局办公室在文件审核过程中,严格审核发文内容,对内容空洞无具体操作性或是数据信息表述不完整准确的文件予以退回。强调推进“五个整合”,力求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四是切实增强业务指导性,搭建沟通交流机制。要求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建好用好粤政易业务工作群,及时在群内答复基层疑问,同时结合下基层执法检查、或是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积极为基层做好指导。结合组织开展的“两品一械”“双打”等业务培训,做好业务工作面对面沟通交流,积极提升基层工作能力水平。五是突出重点做好培训和跟岗见学。2022年11月3日至4日举办了2022年商事制度改革及许可注册业务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高新区分局许可注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从2022年10月31至12月23日分4批次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工作跟班学习,多种措施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办事效率。

  2.针对未主动到基层调研问题

  一是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对市局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进行规范要求,提升调研质量。二是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研。9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自己分管工作任务,主动到企业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调研,分别围绕预制菜监管、广告业发展、餐饮业发展、招商引资、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撰写了调研报告。计划每年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计划安排,围绕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产业发展、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拟定年度领导班子调研工作计划,按照规定规范前往企业和基层调研,提高工作决策的准确度和执行力。

  3.针对工作不求实效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工作统筹。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的通知》《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收文办理执行力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进“五个整合”,强化同类工作的统筹安排,如在印发某专项业务通知时,对2022年以来开展的5个专项行动进行梳理,避免重复报送、多头报送等现象,切实落实减负增效。同时,要求在拟发文时,明确工作意图并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解读指导。针对收集、报送频率较高的疫情防控数据,指定专人负责,并设立AB岗,避免因人员有其他公务安排或其他情况,导致出现数据收集不及时、统计混乱等现象。二是对起草的发文严格审核,针对文件数据指标解读不明,数据范围报送不明确的,予以退回修改。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不够强问题

  1.针对为民解决问题不及时问题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马上办”五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配套制度,通过“容缺”登记、预约服务等配套制度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为企业顺利办事提供服务保障。二是对本单位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的下级部门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约谈领导班子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

  2.针对漠视企业需求问题

  积极解决企业跨多个行政区域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的问题,在遵循特种设备实施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基础上,凡是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地涉及跨多个行政区域及大批量同时申请办理的,企业可通过预约方式选择在市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专人全程跟踪办理。

  3.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问题

  一准确把握高新区分局派出机构和双重管理属性,局党组3次召开会议研究高新区分局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事项,在征求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和武江区、曲江区市场监管局意见的基础上,于2022年12月15日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工作指引(试行)》。在局党组分工调整时,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高新区分局,加大对高新区分局业务开展的领导。三是在申报2023年度新招录公务员时,为高新区分局申请招录1名食品专业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进一步改善高新区分局公务员专业构成,为更好履行市场监管领域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三)与行业协会亲而不“严”问题

  1.针对人事脱钩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会议学习《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总体方案》,按照方案原则上不推荐安排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任,确有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二是严格按照市局“三定”方案明确职责和市委“两新工委”工作部署,并参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模式,明确市局5名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市个私协会党委委员,指导推进市个私协会党委抓好自身党的建设和全市“小个专”党建工作。

  2.针对对拨付的业务往来专项资金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对拨付给行业协会的业务往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业务科室做好事前调查市场调查,对申请参与或拟列入承接委托事项的企业和协会严格审查其资质和信誉,综合评判确定被委托单位,避免被委托单位选定后无法有效承接业务。二是财务科对业务科室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在审核单据时主要对现场照片、发文呈批表、承接单位开具的发票复印件等资料进行核实。

  3.针对对委托业务成本核算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内部宣传教育,杜绝市局科室(单位)开展非必须非必要的委托服务,避免将应当直接履职事项转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二是财务科根据业务科室报账提供的具体开支明细和支付发票等凭证,对委托业务成本核算进行监督指导,并对明显存在成本核算不严的及时进行提醒,多方协力共同控制业务工作委托费用。

  (四)对重点环节监管责任落实乏力问题

  1.针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

  一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申请报批、使用范围、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审查、跟踪、监管力度。在相关资金使用后根据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检查要求,内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审查。二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养,加强对资金申请使用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申请流程、使用范围和使用进度,强化资金的预算执行力度。三是在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审议经费开支议题前,由业务科室将相关上会议题提前送财务科审核,财务科人员列席相关专项经费使用党组会会议议题,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充分发挥专业化作用。

  2.针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项目经费进行自查整改,对经办人存在采购规章制度不熟悉的问题予以严肃批评。二是严格执行《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实行费用支出事先审批制度,并对照合同工程量清单,严格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如有超出合同范围事项需另行说明。三是修订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管局政府采购活动内控管理制度》,完善采购项目实施标准和程序,验收人员和采购人员相互分离,严格对照采购清单和供货合同内容,对采购项目进行全面细致验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财务科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审核票据凭证,科学合理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针对项目询价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修订完善的《韶关市市场监管局政府采购活动内控管理制度》规定,提前做好工作谋划,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明确预算价格,并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市场监管局专栏公开采购项目意向,提前向社会发布采购事项和询价公告,确保接收报价时间充裕,询价事项细化具体化,确保报价事项和询价内容相匹配。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要求,采购专管员需参与政府采购各项流程,议价小组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条件,在政府采购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执行三方询价制度,组织对比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合理性、同类业绩情况等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三是完善委托协议。签订合同中细化服务事项,确保资金使用节约高效,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做好书面注释工作,避免因信息不畅引起采购程序不当问题。

  4.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较为松散问题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印发《韶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的采购、登记、领用、报废流程,确保资产安全。二是开展了局机关资产清查盘点。目前完成机关内部所有资产盘点登记,对账实清晰的部分资产及时粘贴资产卡片标签。三是高新区分局、市食药检所、市消委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定期开展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账实清晰的固定资产粘贴资产标签;对待报废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四是市消委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分别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副职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实际,明确由副职管财。五是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对市局机关开展内部审计的议题,于2022年8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2022年12月29日局党组会议听取了专项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措施。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弱化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讨论重大事项时各班子成员进行充分讨论,切实发挥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共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认真做好会前议题收集和上会材料准备,提前将会议议题通报各班子成员,供班子成员研究,会前充分酝酿。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通过谈心谈话、征求党风廉政情况、审核人事档案、查看年度考核等次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人岗相适要求综合研判,从严把握人选。

  2.针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经2022年8月26日组织选举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已调整为局党组书记任机关党委书记,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二是加强机关党委工作力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从事机关党务工作,对表现优异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等优先考虑。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责成韶关检测院党支部认真核查近年来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召开支委会对巡察指出党员发展问题进行反思整改。韶关检测院党支部对近年来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在支委会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和下步打算进行了研究,对党员发展流程规定进行了着重学习,提升开展党务工作能力。二是机关党委认真履行审查把关职责,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杜绝出现程序不合规的党员发展议题提交机关党委会和局党组会议研究。三是机关党委认真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制发发展党员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下属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各支委班子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查时着重将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党费管理使用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四是机关党委对各下属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提醒把关,根据单位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党员发展对象确定时间、党员发展名额等信息,及时提醒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做好党员发展有关事项,避免出现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4.针对违规使用党建经费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迅速组织清查近年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市个私协会党委和相关党支部收缴超标伙食费,相关党支部和市个私协会党委均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党建活动超标伙食费存入市局直属机关党委账户。二是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各支部制定党建活动方案时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确定活动预算,同时各支部在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时均提醒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切实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弱项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干部选拔任用法规规定和流程,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原则。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党内法规,让全体干部职工对选拔干部程序、方式方法有更加深刻了解,明确干部选人用人法规要求。三是制定《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轮岗暂行规定》,坚持干部交流轮岗与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开展交流轮岗工作,促进干部队伍大融合。2022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11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

  2.针对存在混岗混编问题

  一是针对市消委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两个单位各有一名任职不满两年的副职(管理岗八级),尚无符合提拔担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条件的实际,着力做好市消委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培养帮带工作。二是认真学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局党组对各主要负责人所需任职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条件严格把握,将其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之中,待条件成熟时申请启动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选拔工作,力争两年内逐步配齐配强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查清7人漏报出国(境)情况,组织7人如实补齐漏报内容,同时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小程序查询到的信息作为附证材料。举一反三对2020年6月以来的相关信息采集表格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二是强化干部任前个人信息采集审核把关,指定专人对信息进行核对,要求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时,附上“国家移民管理局”查询到的证件及近五年出入境信息,以便核查因私出国(境)实际情况;结合公务员信息采集系统及干部人事档案记载信息,着重核对个人重要社会关系及婚育情况。三是梳理出干部任前个人信息采集表填报要求和易错项目,制定出详细规范的填报指引,确保干部熟知个人信息采集要求,防止出现因干部个人理解不准确导致漏报、错报个人信息的情况。四是巡察集中整改期市局提拔副科长2名、职级晋升9人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在动议阶段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范围、方式、人选意向等进行研究,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研究表决、任前公示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是落实《公务员回避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予以免职调整,同时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规定,防止出现新的任职回避情形。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履责缺乏主动性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24日局党组召开了年度第二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2022年度市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二是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要求,每年年初以局党组名义向市委报告单位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落实每年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两次以上的要求。三是按照市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区分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市局机关各职能单位不同职责,认真履行各自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各领导班子成员在2022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认真报告自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情况。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责任未扛牢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着重从是否全面、是否详实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二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基础。在今后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做好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和记录工作,在每次民主生活会后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等工作。三是精心组织开展2022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2022年9月29日党组书记以《勇于自我革命 永葆先进纯洁 锻造新时代市场监管铁军》为题,为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了辅导授课。四是党组书记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责任撰写了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按照规定要求向市纪委监委报送。

  3.针对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高新区分局党支部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向违纪人员及其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党纪处分,并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了处分执行情况。二是机关党委积极准备授课课件,择时对换届后新进支部班子成员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能力。

  第四方面问题,在聚焦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表面整改问题依旧问题

  一是落实《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以来局党组每次会议的第一议题内容为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做到每次局党组会议都安排“第一议题”。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除上级紧急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可视情增加议题临时性传达外,对其他非紧急重要议题不临时安排上局党组会议研究,统一列为下一次局党组会议议题进行研究。

  (二)针对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一是详细核查高新区分局支出票据凭证,对存在的问题迅速纠正。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的责任意识,财务科依法依规做好审核把关,同时在审核票据时向经办人员做好财经法规政策宣讲工作。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均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等写入了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党组书记对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没有漏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等,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学思用贯通,统筹“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狠抓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标准化“四大战略”研究,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深刻理解领会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紧紧围绕“三品一特”监管特点抓好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实履行职责。提高预见能力、应对能力、处置能力,主动加强跨地域、跨市场、跨领域的监管协同,发挥各方合力,积极稳妥化解风险。

  三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强化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坚持“两个责任”贯通协调,落细落实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大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管失职的追责问责力度。扎实推进专项问题整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等的管理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深入谋划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选优配强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适时开展轮岗交流,强化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完善专业能力培训体系,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干部服务群众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8488088;电子邮箱:sjgrsk802@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802室;邮政编码:512099。

  中共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2月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