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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

时间:2023-06-25 16:55:24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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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3年度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有关立项工作通告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对不包含技术要求的一般性工作程序、手续、职责、措施、办法、规定等,或仅为某项具体工作服务、明显不属于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标准化对象的,不应制定地方标准。对一般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不制定地方标准。对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富硒、富锌等农产品标准,原则上不予立项。严格控制涉及评分、评级、评估、鉴定、职责等范围的标准。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顺利开展。标准编制时间控制在18个月以内。编制过程中,我局一般不安排财政资金资助。

  (三)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标准名称、起草单

  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二、立项重点

  (一)现行地方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发生重大调整,涉及的关键技术、使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标准有效实施,应及时修订的现行地方标准。包括 2022 年经复审拟重新修订的地方标准。

  (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厕所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数字乡村、美丽乡村,粮食节约减损、养殖池塘升级改造,预制菜,乡村振兴等领域标准。

  (三)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能耗、智能建筑、智慧交通、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标准。

  (四)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救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塑料替代、原料和燃料替代、燃料电池,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等领域标准。

  (五)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利用,自然保护地、林草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标准。

  (六)数字政府建设,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文化旅游、健

  身休闲,中医药发展、劳动就业创业、适老化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社会工作、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

  三、申报方式

  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从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项目建议。

  地理标志产品市级地方标准由申报单位向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从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申请。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应当在2023年7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28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立项建议。

  五、申请材料

  (一)《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二)《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2)。

  (三)《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四)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五)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请邮寄至以下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邮编:512023)。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jilk@163.com。

  特此通告

  (联系人:标准和计量科 王静,电话:0751-8128291)

  附件1 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2 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doc

  附件3 韶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