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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时间:2022-08-04 11:48:47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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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高新区分局:

  按照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韶法治办〔2022〕25号)精神,韶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直接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粤市监规字〔2022〕8号),详见附件。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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