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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时间:2020-02-23 11:30: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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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9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 2019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根据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韶政数通(2019)32号】,我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15项,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特殊药品的购用、使用、经营、生产和邮寄、运输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所有事项已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全年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9158宗、受理9158宗和办结9158宗,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的规定,已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该文件下发之前,2019年度我单位共办理名称核准的申请8宗、受理8宗和办结8宗。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的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

  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所移交辖区管理改革方案》韶机构改革办(2019)6号的通知,自2019年4月25日将原韶关市工商局工业园区分局梨园工商所整体划转给浈江区政府管理,原韶关市工商局工业园区分局长乐工商所整体划转给武江区政府管理。工业园区分局不再登记个体工商所户。

  (二)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的通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执行。着力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统一规范了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条件、程序、提交材料、文书范本,以及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等。

  (三)公开公示情况。

  2019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韶关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涉及我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标准、办事指南,包含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申请书格式文本、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开公示,向公众提供网上登记申请、登记信息公开及登记指南、文书表格下载等网上服务。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不存在未公开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

  1、在《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实施之日起,商事主体申请商事登记涉及后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登记注册时通过发放《承诺书》形式告知商事主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许可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到目前,除每天在我局门户网站对涉及两个目录的市场主体进行信息公示外,还已通过政府OA平台发送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共174次。与此同时积极配合推进“双告知”有关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以争取尽快实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后置审批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具体做法:一是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通过廉政教育学习培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制约与监督。二是在我局门户网站、登记注册大厅办事窗口公开栏设置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事效能。三是通过业务信息系统进行监督管理,以业务完成情况作为监察标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全部纳入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实时或办结监督。2019年我局监察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察,没有发现存在行政过错的行为。

  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我单位开展了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年度应公示年报的企业户数 28853 户,已公示年报的企业户数27658 户,年报率为 95.86%;应公示年报的农民合作社有 3323户,实报 2947 户,年报率为 88.68%;应公示年报的个体工商户119731 户,实报数 87153,年报率为 72.7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字〔2019〕235号)文件,我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 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二是印发并组织实施《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三是完成了省局下发的“保健”市场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共抽查67家企业;四是成立了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责小组;五是组织开展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调研,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六是提请市政府建立了韶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韶府办发函[2019]43号);七是参加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培训班,学习省级监管平台的操作运用。八是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培训班的学习;九是提请市政府出台《韶关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韶府发函[2019]8号);十是牵头组织召开韶关市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十一是印发并组织实施《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至2019年11月,全面完成年度抽查工作任务。

  3、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工作,2019年我单位制定了《韶关市2019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韶关市2019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韶市监办字〔2019〕40号)明确的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检查频次和覆盖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和报表。市局全年计划对100家三类批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对98家三类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107次监督检查,另对6家零售经营企业分别进行了检查,其中要求整改的企业有18家。

  4、强化特种设备监管,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实现了2019年全市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责任事故。一是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根据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市局在浈江区局和武江区局设立前,由市局对浈江、武江两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浈江区局、武江区局成立后,于7月份开始,按计划开展特种设备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也依法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尤其对247家涉及众聚集场所、快开门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列入重点使用单位是进行监督检查。2019年,全市出动检查人员5694人次,日常监督检查生产使用单位1837家,抽查设备3890台(套),下发指令书336份,发现一般事故隐患1042项,整改率为96.25%,严重事故隐患设备586台,整改率为91.97%。全市已按要求,顺利完成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二是对充装单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根据《2019年韶关市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表》的检查项目,对全市71家充装单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经检查,3家符合要求,1家停业,其余67家在本次检查中共发现隐患数223项,隐患最少的单位有1项,隐患最多的单位有14项。隐患主要表现为:人员配备不足或无相应资质、充装记录填写不完善或充装人员兼任检查人员、演练记录不完善(未提供演练总结或演练人员的签字)、未对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开展年度检查或浓度报警器超期未检、设备日常保养和检查不到位、气瓶涂敷不完全、未对气体质量进行抽查等。对本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相关单位已限期整改,对2家充装过期未检验气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我局还引导社会组织制定《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规范》,有效规范我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发现的隐患已要求限期责令整改。三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核查。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的内容,对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持证人员,作业人员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等行为。对于未按要求配备相应持证人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未发现作为人员证伪造、涂改、出租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效果情况。

  1、实施效果

  便利化服务持续激发创业热情,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登记市场主体175165户,对比去年同期增加11974户,增长了7.34%;其中:内资(非私营)企业5822户,私营企业26638户,外商投资企业130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44户,个体工商户137957户。2019年全年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29416户,其中:内资(非私营)企业527户,私营企业5604户,外商投资企业6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4户,个体工商户23017户。

  同时办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66宗;食品经营许可1宗;食品生产许可62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84宗;计量标准器具核准15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3家;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36个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102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2392人、复审2017 人。

  (1)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19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多证合一”改革,截至2019年年底,我市共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85847份。

  (2)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工作

  为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企业登记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性,维护正常有序的公司登记注册程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9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通知》(粤市监注〔2019〕395号),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推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

  (3)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314号)及《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19〕48号)的文件要求,为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单位于2019年4月25日全面推行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即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进行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公示,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纸质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也无需提交报纸公告样张,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大大降低了企业注销成本。

  2.推行标准化成效及优化服务情况

  (1)为进一步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今年9月我单位印发了《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在原有商事登记“马上办”服务模式的基础上,针对行政审批实质性审查事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革创新,通过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充分授权,减少企业资料流转环节,减少审核审批环节,压缩受理启动审查时间,压缩审核审批时间;同时把容缺办理、承诺整改等创新机制引入,实现行政审批需实质性审查的事项(需第三方评审机构配合,聘请各项目功能专家组)“马上就办”,把“马上办”服务模式延伸到第三方鉴定评审机构和审查组,实现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等五大类十四项行政审批事项再提速。目前,我单位145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审核合一”一岗办结110项、“一审一核”两岗办结35项、窗口组长审批的35项,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事项占总事项比例达100%,实现比原有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极大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顺利完成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的工作任务。

  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中,我单位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形下,按时保质地顺利完成该项工作,已完成2019年韶关市“全市通办”事项信息确认121项,整改和完善我局在新政务服务系统内的依申请事项信息153项,主导推进我局涉及韶关市电子证照制证签发事项13项。

  (3)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商事登记“互联网+商事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的开展,3月22日我局与交通银行韶关分行联合举办金融服务合作启动仪式,在整合个体户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点遍布城乡、网络方便快捷等优势,以交行发行的联名卡作为电子证照、工商信息的载体,通过“银证通”系统与市场监管局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助力市场主体在交行网点轻松办理电子营业执照,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行政事务代办和金融配套服务,为经营者实现业务申请“一次过”,电子证照业务办理“不用跑”,实现了客户、政府和银行的三方共赢。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2805份。目前颁发1720张具备金融功能的“多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我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进展较慢,市级监管信息平台由省统一开发现尚未建成,企业登记信息不能与登记后置行政许可监管部门实时互通,只能通过OA政务系统定时分批发送,导致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照后企业办理营业许可前,一旦企业开展了须许可的经营项目,将会出现监管真空。另外,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虽建成,但各部门的数据信息报送不够及时、质量不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也有待完善。同时,改革后的后续监管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任务重,一线窗口压力大,综合执法模式不统一、案件查办力度需要继续加大等等。

  2、我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查专家库尚未建立完善,实质性现场审查工作尚未完全理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改革配套制度。

  (二)强化落实“双告知”工作。一是告知申请人,其登记申请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经营,并由申请人作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二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同级告知原则,告知经营项目的同级审批部门,以便开展后续监管各项工作。

  (三)继续实行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市局和县(区)事权进行划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与网格化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案件移送工作。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及时更新辖区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底数,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档案”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档案,积极主动应用“智慧食药监”系统,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智慧食药监”平台,实现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药品监管”。

  (四)继续探索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科学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在前期的基础上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以不同的措施和方法防控相应级别的安全风险。指导全市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开展风险分析研判,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技术检验、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对重点单位、行业,尤其是电梯维保单位、气体充装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不断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相关文件: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doc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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