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新闻资讯 > 工作动态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发布未成年人消费提示

时间:2023-09-14 15:40:47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从校园周边实体店消费到手机网络线上消费,未成年人消费场景越来越多元化,与此同时消费风险也随之增加。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放心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发布未成年人消费提示。

  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行为习惯,杜绝盲目跟风和攀比心理,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责任。

  食品安全多加注意

  未成年人购买校园周边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的超市、商场或商店,并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标明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尽量选择不含或少含添加剂的食品,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同时,要注意产品包装是否完整、密封,要观察食品是否新鲜,有无鼓包、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要购买包装破损商品,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和廉价小零食。

  未成年人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单位,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盲盒消费切勿盲目

  盲盒具有价格固定、商品不可观察、不可选择等特点,未成年人在缺乏辨识能力的情况下,极易被盲盒的不确定性刺激消费或被盲盒的营销手段诱导消费。为此,家长要加强教育引导,让孩子充分认清盲盒的营销特点和规律,教育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消费观,避免跟风攀比、盲目消费。选购盲盒时,应注意查看适用年龄、警示说明等信息,不要购买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签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的“三无”产品

  网络消费保持理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未成年人上网行为逐渐日常化,未成年人通过智能手表、手机和平板电脑等进行网络购物、游戏充值,由此产生的网络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家长要积极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提醒未成年人要在家长同意前提下进行网络消费。未成年人因上网课或娱乐需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建议家长为未成年人配备专用设备,或将手机设置成适合未成年人的模式,并尽量让未成年人进行实名认证,增加未成年人账户安全性。同时,家长应管理好手机指纹、密码和具有支付功能的APP,避免让未成年人知晓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减少未成年人自行支付的可能性。

  留存凭证积极维权

  如遇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家长要认真保留好证据,如账户消费明细、家长与未成年人的沟通记录、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购买、操作的证据等信息,并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维权,如涉嫌诈骗,请拨打110报警。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