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评价性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本期市本级抽检7类食品共3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51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合格率98.87%。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29批次、豆制品33批次、肉制品34批次、乳制品3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0批次、饮料1批次、食用农产品167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4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为检出农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 翁源县翁城镇齐力购物广场销售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新丰县丰城街道东门市场刘多良销售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规定。
(三) 乳源瑶族自治县金明商店销售的上海青, 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江畔市场内雷贱有销售的芹菜, 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氧乐果对害虫和螨类有很强的触杀作用,尤其对一些已经对乐果产生抗药性地蚜虫,曾大面积应用于防治农作物的各类刺吸式口器害虫。人体过量摄入氧乐果,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血液胆碱酯酶活性降低,严重者还会昏迷、呼吸困难。在蔬菜中检出氧乐果超标,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一是可能是生产者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所致;二是可能种植过程中使用乐果农药的降解产物。
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长期摄入4-氯苯氧乙酸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三、啶虫脒是一种新型广谱杀虫剂,具有超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广泛用于水稻、蔬菜、果树的蚜虫、飞虱、部分鳞翅目害虫等的防治。啶虫脒属于低毒杀虫剂,体外接触会对皮肤有低刺激性,过量摄入对人体会有一定的健康隐患。蔬菜中啶虫脒残留量超过标准限量,可能是生产者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所致。
四、毒死蜱毒死蜱是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高效广谱,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无力、呕吐等症状。蔬菜中检出毒死蜱超标,可能是生产者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所致。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