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公司的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韶关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下属企业。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等经营主体的国有物业服务公司,有多年从事经营性国有资产物业管理的经验,是韶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曾被开除的;
3.如在原单位有年度考核的,近两年年度考核中曾经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处罚期限计算截至该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公告方式:通过韶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韶关市人才招聘网等多种方式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
(1)《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近期蓝底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
(4)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和相应缴交的社保凭证原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2.报名方式:通过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1691468924@qq.com邮箱;或邮寄(费用自理、备注:报名材料)至韶关市浈江区南郊三公里梨园楼二层,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收,联系电话:0751-8277122。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17:00,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4.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所有报名岗位资格。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公司会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没有通过审核的人员,工作人员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公司综合部通知其参加初试。
1.初试:电脑日常办公实操和面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公司综合部通知为准。
2.复试:初试结束后,依初试合格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复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若复试人员名单中初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试,复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复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公司综合部通知为准。
(四)体检
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带领初步确定人选到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结果评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印发)中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其中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五项、肾功能、空腹血糖为必检项目。体检合格标准为:无重大疾病、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先天性肢体及器官缺陷等条件,通过审查符合岗位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期间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从候选人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增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对象在考录期间的表现情况,可以作为考察的一项内容。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栏目中国资委栏目、韶关市人才招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六、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751-8277122
监督及投诉电话:0751-8878213、0751-8277290
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韶关市工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