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韶关市道路货运物流行业发展,完善规范财政配套支持措施,拟对《关于促进韶关市道路货运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停止执行,具体条款为第三项“明确主要措施”中的第(一)款“加强财政支持”中的第2、3、5、6条。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于2024年4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一、 电子邮件:sgcyb8876419@163.com;
二、 传真:0751-8877009;
三、 信函: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邮编:512000 。
附件:《关于促进韶关市道路货运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停止执行条款已标注).wps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