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粤交水函〔2024〕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3〕72号)精神,我市2023年度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共286.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的申请资料统计,全市申请农村水路客(渡)船油价直接补贴资金的渡船共计17艘、客位614个,符合本次补贴发放条件的渡船共计17艘、客位614个,共分配补贴资金150.03万元(详见附件1)。
二、统筹使用资金分配情况
(一)全市申请新建农村水路客(渡)船统筹使用资金的渡船共计3艘,符合本次补贴发放条件的渡船共计3艘,共分配补贴资金85.85万元(详见附件2)。
(二)全市申请农村水路客(渡)运建设项目统筹使用资金的项目共计15个,项目造价(概算)664.12 万元,本年度优先安排补助资金项目共计2个,共分配补贴资金50.2万元(详见附件3)。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致电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钟非凡 电话:0751-8859953
附件:附件1-3.xlsx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