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我局2023年9月21日核查发现你公司存在办公场所缺失、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无管理台账、安全责任人未到岗履职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不再具备线下服务能力。
综合上述发现情况,我局已于2023年9月21日向你公司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直到2023年10月18日,你公司一直未整改,我局未收到你公司的整改反馈情况。
为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安全、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现拟撤销你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你公司可于本通告挂网之日起十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并按规定完成整改,我局将依法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核。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且完成整改的,将依法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特此告知。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