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字〔2023〕14号)要求,我市全面实施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2023年6月29日组织第二批次考核,郭栋等24人成绩合格(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韶关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名单(第二批次).xls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0日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字〔2023〕14号)要求,我市全面实施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2023年6月29日组织第二批次考核,郭栋等24人成绩合格(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韶关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名单(第二批次).xls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