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6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位推动,强化领导。7月29日,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8月17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细化方案,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问题和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印发《中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同时针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事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三)及时督办,跟踪问效。紧盯牵头部门,聚焦整改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条条有下文,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建立完善23项制度,对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32个,正在整改2个,完成率94%,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一)在“政治责任感不够强,党的理论学习不扎实,用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存在不足”方面
1.针对“政治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二是持续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围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意识形态、新发展理念、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采取集中交流研讨方式开展学习,切实提高学习效果。2022年8月以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未做到应学尽学”的问题。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和方式,规范学习管理。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中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实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月度学习清单制度,每月初根据年度学习计划以及临时性的学习任务梳理学习内容,由局党组书记审定后提前发放至各党组成员,确保学习效果和防止缺项漏项。2022年8月以来,已按年初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其中包括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3.针对“用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不够紧密”的问题。2022年8月以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特别围绕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跟进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台账制度,坚持每半年梳理1次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二)在落实“交通强市”部署不够有力,推进我市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滞后方面
4.针对“推进公、水、铁联运工程不够迅速”的问题。一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委托交通运输部水科院开展《韶关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按程序完成了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市级部门专家审查等工作,于2022年9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二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白土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正有序推进。其中,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于2022年底建成投产5个千吨级泊位。白土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至2022年底已完成项目总投资42%,预计2024年6月前建成投产。
5.针对“执行公路整治任务效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对“十三五”迎国评检查前未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并分析原因。二是加快项目的谋划和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合理的施工工期,并不定期加强对施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印发了《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国省道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追究办法》《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制度》《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管理暨“平安公路”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严格日常考核和进度监管,全面推进工程进度。三是于2022年9月,组织各县(市、区)公路事务中心生产养护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养护提升工作培训会议。
6.针对“重要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强项目统筹协调,及时有效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东郊客运枢纽中心站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已交付市粤运公司和市公汽公司管理。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推动项目建设,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出成效。为充分发挥韶关市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统筹指挥作用,加快推进全市交通项目建设,印发《韶关市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运行机制》。及时梳理出省、市交通重点项目推进中需市级协调解决事项,每月提交专项指挥部召开调度会,有效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局领导不定期带队深入项目一线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工期建设,按时完成任务。
(三)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牢,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方面
7.针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交出行难等交通行业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一是定期对公交服务有关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加强数据分析、研判。2022年8月,对涉及公交的网络问政情况进行统计,并向公交企业反馈有关情况,督促企业改进服务;指导市公共汽车公司修订完善了《驾驶员交通违法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暂行)》《公司营运车辆限速行驶管理办法(修订)》《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考核办法》《韶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包车业务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并通过第三方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对发班准点率不高和驾驶员不良驾驶及违章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服务考核,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公交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二是继续推进公交改革。根据2022年8月19日市政府研究市区公交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会同市公交企业及有关部门对2023年资金需求进行认真测算,结合财政收入实际情况,合理申报2023年公交运营补贴资金预算;市公汽公司加强了成本控制及节支增收工作,并根据节假日出行需求变化情况,合理优化调整班次,保障市民日常基本出行需求。
8.针对“对群众期盼规范网约车的诉求不重视”的问题。一是为规范网约车运营,先后印发了《韶关市加快推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经营行动方案》《韶关市网约车合规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修订我市网约车政策,稳步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二是多次约谈滴滴出行等网约车平台,督促其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网约车司机积极配合合规化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市已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154张,合规化水平较2022年上半年有较大提升。
(四)在“履行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职责使命不到位”方面
9.针对“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任务未落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的通知》,成立由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组成的分片区督导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同时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印发《关于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的通知》,督导各县(市、区)落实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各县(市、区)根据每一座桥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制定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压茬推进。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8座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其余2座正在抓紧推进。我局将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力度,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完成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
10.针对“公路治超行政处罚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大力推进治超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完善路警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效能。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局在浈江区、武江区各重点路段开展各类联合治超执法及专项行动241次。二是全面落实超限运输“一超四罚”工作制度。针对企业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超过货车车辆总数10%的企业,按照“应立尽立”原则依法办理。三是巩固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成果,压实入口治超主体责任,落实超限超载车辆出口倒查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开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联合执法行动262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8辆次。四是对涉嫌违法超限运输企业的违法信息进行了逐一核对,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27家涉嫌违法超限运输企业的立案调查取证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对相关企业进行跟进查处。
11.针对“货运源头治超检查执法不严,督促企业整改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及相关措施。2022年8月以来,分别召开了5次专题研讨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及相关措施。梳理厘清了货运源头违法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制定了每周企业“走访”计划。二是针对41家次未下发《安全隐患告知函》及13家次已发《安全隐患告知函》的货运源头企业,组织开展排查工作。经梳理,涉问题货运源头企业为21家,违法问题共67个。2022年8月以来,已督促21家源头企业落实好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9月底,企业已按期提交整改报告21份,完成67个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12.针对“查办治超违法线索力度偏软”的问题。一是领导主抓、高位推动。2022年8月17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查办治超违法线索力度偏软专项执法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治超科技执法专项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按照《2022年韶关市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防止简单机械式执法,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三是全面梳理,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按标准做到“应立尽立”。其中对63条线索符合送达条件的全部落实送达《协助调查函》,采取联系车籍地主管部门等多种渠道和方法,督促业户主体自愿到韶接受超限违章处理;对其他833条线索100%完成网络公告。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新增完成13条涉案线索调查处理,共对126条历史线索完成立案处理。
(五)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方面
13.针对“工作措施有漏项”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印发《中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覆盖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二是建立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制度,2022年9月以来,已组织各科室(单位)对意识形态领域、行业风险隐患开展日常排查,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
14.针对“户外涉政治类广告前置审核把关机制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站场广告的发布管理,明确站场广告发布审查流程,落实站场广告发布前的内容审查。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市场广告管理的通知》,并组织企业学习,落实广告发布前的内容初审和备案。二是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公交车车身广告发布审核监督。要求公交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公交站牌、客运站场、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广告制作、发布的内审工作。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广告宣传安全可控,杜绝妨害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广告。
15.针对“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举办报告研讨、培训教育、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办法》,把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的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以及站场等户外广告纳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二是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重点检查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2022年9月,我局组织对各办公场所、公路服务区、管养路段沿线、在建项目工地及市区公交车、出租车、公交车候车亭等张贴的海报、横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截至目前,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对信息报送的途径、格式、流程处理等内容进行规范。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韶关市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更新职责分工表》,明确各科室信息联络员,确定科室(部门)信息公开任务清单、报送内容和时限要求。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明确信息公开网站由办公室统筹管理。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存在官僚主义思想,工作作风漂浮问题
16.针对“调查评估不深不细”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出台勘察设计单位违约责任追究制度。印发《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国省道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二是2022年8月,已将巡察反馈问题传达给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求加强设计单位履约管理,确保设计单位按合同投入足够技术力量,保证勘察设计深度。同时要求项目业主加强设计过程监管,派出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勘察和调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会或第三方设计审查咨询等手段加强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把关。三是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21〕668号)规定及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
17.针对“审核把关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认真排查。组织项目业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照相关项目的工程变更台账逐项进行了排查,查找出巡察反馈的招标文件出现明显错误的具体原因。二是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传达给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求项目业主加强设计过程监管,派出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勘察和调查,同时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会或第三方设计审查咨询等办法加强设计文件审查把关。三是健全招标文件审核机制。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各类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完成,减少招标异议和投诉现象,同时避免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合同纠纷等问题,2022年10月,印发《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形成以“业主审核、市公路事务中心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及招标领导小组会审”的审查制度,层层把关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质量。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项目业主招标和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2022年9月,邀请相关的招投标专家授课,全市公路系统招标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
(二)存在管理宽松软,项目采购程序存在“灯下黑”问题
18.针对“工程项目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完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2022年9月,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工作要求,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采购岗位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对照《韶关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及最新的法律法规,合理编制采购文件,确保不含有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三是加强管理监督。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定,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采购项目如有重大变更,必须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对采购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合同,安排合法性审查,由顾问律师出具审查意见,避免采购项目违法违规。自2022年7月以来,我局完成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共5项,全部都委托顾问律师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19.针对“定点采购规定未落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制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以及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采购项目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报批,未经批准不采购;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小组,择优推荐供应商;重大合同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采购审批、采购方式、采购实施程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设立采购专管员,并定期轮岗交流。采购专管员上岗前必须培训,避免出现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2022年8月以来,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3名采购专管员参加了3次由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举办的政府采购业务线上培训,不断规范执行采购工作。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督促各单位部门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风险。
20.针对“对地方公路事务中心监管乏力”的问题。一是加强招标工作管理业务培训,邀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培训,组织全公路系统招标技术人员参加,提高项目业主招标和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对市公路事务中心2019年至2021年公路修复项目招标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分析施工招标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约谈相关单位,分析项目存在问题,督促按要求完善招标管理流程环节。三是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指导市公路事务中心制定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和《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单位选取办法(试行)》,完善补充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选取方式,并明确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地方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管。
(三)存在“规矩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21.针对“未按规定缴纳费用”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工会相关制度的学习、掌握,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9月2日,召开工会会议,集中学习了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按要求重新核定工会会员费缴纳额度,2022年9月底,已完成2019年至2022年工会会员费的补缴。
22.针对“超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精准扶贫驻村干部驻村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翁扶办〔2016〕7号)的规定,重新核算了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期间超标准发放给驻村工作队员的乡镇工作补贴,相关人员已全额退回超出发放标准的工作补贴。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23.针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2022年10月,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就围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集中讨论研究。二是完善责任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先后制定印发《中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2年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和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事。
24.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好”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把日常业务工作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摆进去,把身边的人和事摆进去。2022年9月,召开交通运输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局党组书记作动员讲话。会议通报了2019年至今市交通运输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为鉴,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时刻自省自律、慎言慎行。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会议、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后贯彻落实程度进行跟踪和评估。2022年9月,全体在职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或主题党日活动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传达至每名党员。局直属机关党委驻各党支部挂点联系人,对各党支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进行了全程督导。
25.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着力强化局直属机关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局直属机关纪委作用,保障监督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印发《关于加强局直属机关纪委建设实施方案》、补选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落实每月至少一次工作纪律作风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二)在“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2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2022年9月,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基层党组织分片挂点联系实施方案》,建立局党组成员带头联系基层党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分片挂点指导基层党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分片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2022年9月以来,有关局领导和挂点联系人对党支部开展了督导调研,有效推动了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开展。二是认真落实《市直机关“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实时检查和指导。2022年10月,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实绩考核实施方案》,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三是相关党支部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做出书面检讨,并由上级党组织对该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7.针对“对主题党日活动重视不够”的问题。2022年9月,印发《中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局直属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全面规范落实主题党日制度。
28.针对“对涉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疏忽监管”的问题。一是市公路事务中心机械修配厂党支部、材料供应站党支部已按程序撤销。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市公路事务中心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的实时督导。二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认真执行分片挂点联系实施方案,挂点联系人和有关局领导通过参加组织生活、查阅会议记录、座谈等形式,对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三是严格按照党内规定,以创建“六好”示范支部为抓手,不断加强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在老干群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组织退休党员自行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为退休党员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学习书籍;在老干活动室设置了阅览区;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将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及要求转发给退休党员,把退休党员纳入教育范围。
29.针对“党务工作不熟”的问题。一是局直属机关党委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及参考资料,及时做好换届提醒,指导各级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市公路事务中心机关党委已按程序完成换届选举。二是2022年11月下旬,局直属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进行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一一反馈。通过检查反馈,找准工作中的问题和盲区,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的规范性。
30.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局直属机关党委重新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实际的思想汇报要求重新撰写。市公路事务中心机关党委对思想汇报未结合自身实际撰写的发展党员及其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委员开展了批评教育。市公路事务中心机关党委、相关党支部分别召开了整改会议,并形成检讨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所涉党员、入党介绍人等相关人员在党员大会上做了深刻自我批评和反省,相关人员重新撰写了思想汇报。二是举一反三,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细化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并将发展党员作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的内容之一。
(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方面
31.针对“回避和任前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规范干部任用制度,确保回避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考试录用、职务职级任免、干部考察等工作中,均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回避制度。三是落实干部选拔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把动议酝酿、报告任前事项、考察考核、讨论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和关口,切实推动选人用人的规范化。
32.针对“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有偏差”的问题。已重新制作并替换5名同志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并组织对2018年9月以来提拔任用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全面排查。
第四个方面问题,在聚焦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3.针对“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各科室学习出国(境)管理工作政策规定,确保干部对文件政策及相关规定全知晓、全覆盖。同时,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二是对相关人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事项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讨。同时,依据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印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登记报备、证照管理、审批审核工作。四是全面落实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要求,于2022年9月开展了一次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回头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对照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再次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655名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核对并及时更新登记报备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韶关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一)夯实巡察整改的思想根基。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作为检视交通工作的“试金石”,作为加快重点工作推进的“推动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补足短板,全面提升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支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坚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要进行成效评估,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不断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交通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交通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将整改成效与推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交通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着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抓好交通运输投资及项目建设、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等各项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促进”,以实际行动推进交通强市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8875579;电子邮箱sgjtdb8875579@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512023。
中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