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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条件及流程

时间:2022-08-10 15:43: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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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条件及流程


按照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即“双证齐全”,并加入取得我市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

一、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或预约出租客运;首次登记未满8周年、累计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

(二)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轴距、排量按照《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韶关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条件及流程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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