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交通运输局反映。
附件: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