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乐昌市普通公路治超
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严厉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同意,乐昌市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自2021年9月10日0:00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启用的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测设备已经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合格并核发检定证书,检定结论为5级,检定依据为JJG907-2006,符合车辆动态称重系统相关计量要求。
乐昌市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测点位置: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梅花双桥监测点G240线K2212+560M(梅花镇双桥附近)。
三、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将对经过上述监测点的所有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自动识别超限超载车辆。货运车辆途经监测点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对故意采取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遮挡号牌等逃避检测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四、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违章处理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公园路7号乐昌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1-5571880。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超限超载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乐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5日